1.血糖控制的裝置,包括:適合將電場施加到腹腔內的至少一個電極;和適合給所述至少一個電極通電的電路;其特征在于,所述電路包括:控制器,被配置為用具有如下具體性質的刺激系列給所述電極通電,該具體性質是該刺激系列顯著地減少升高的血糖水平,而不導致低血糖;所述控制器被配置為當血糖水平不升高時也用所述同一血糖降低刺激系列給所述電極通電,其中,該刺激系列當血糖水平升高時降低血糖水平而不實質上將胰島素水平升高到基線值以上。2.按照權利要求1的裝置,其中所述電路是半開放的回路系統,其中施加30分鐘至180分鐘的相對長的刺激系列,沒有反饋。3.按照權利要求1的裝置,其中所述電路是開放的回路系統,其中施加刺激系列,以應答激發器且沒有反饋。4.按照權利要求3的裝置,包括自動進食感測器,用于自動地檢測進食事件并用作激發器。5.按照權利要求3的裝置,包括胃的電活動性的感測器,且其中所述電活動性用作用于刺激系列的激發器。6.按照權利要求3的裝置,其中,所述電路給所述電極通電,而不檢查所述通電對血糖水平的影響。7.按照權利要求3的裝置,其中,所述電路給所述電極通電,而不與胰臟同步。8.按照權利要求3的裝置,其中,所述電路給所述電極通電如下持續時間:該持續時間比用于降低到正常水平所需要的更長,由典型的進食事件導致升高的血糖水平。9.按照權利要求3的裝置,其中,所述電路給所述電極通電持續至少部分時間與血糖水平無關。10.按照權利要求1的裝置,其中,通過被提供給胰臟的慢反應化學胰島素療法知識來對所述裝置編程。11.按照權利要求1的裝置,其中,所述電路被配置以在有疑問的情況下過度刺激。12.按照權利要求1的裝置,其中,所述電路施加所述刺激作為電壓場。13.按照權利要求1的裝置,其中,所述電路施加所述刺激作為電流場。14.按照權利要求1的裝置,其中,所述裝置被配置以對體內胰臟施加電場。15.按照權利要求1的裝置,其中,所述裝置被配置以對胰臟組織植入施加電場。16.按照權利要求1的裝置,其中,所述裝置被配置以對胃施加電場。17.按照權利要求1的裝置,其中,所述裝置不包括血糖感測器。18.按照權利要求1的裝置,其中,所述裝置被配置用于減少體重。19.按照權利要求1的裝置,其中,所述刺激系列包括在其間有延遲的兩階段刺激的系列。20.按照權利要求1的裝置,其中,所述刺激系列包括具有頻率在50到150Hz之間的AC脈沖。21.按照權利要求20的裝置,其中,所述刺激系列包括長度在1ms到100秒之間的脈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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