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關于開展海外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基地申報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1-03-31 來源: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政府 駐區各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關于實施北京海外人才聚集工程的意見》(京辦發[2009]11號),進一步加大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及其團隊的工作力度,根據《北京市建設海外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基地暫行辦法》現就開展我市第一批海外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基地(以下簡稱"人才基地")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市屬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其他非公有制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各類園區。
二、申報條件
(一)市屬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其他各類企業申請設立人才基地,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有專門的研發機構和研發隊伍,研發實力居我市同行業前列;
2、有條件建立國際通行的科學研究和科技開發工作機制和管理體制,推進產學研結合;
3、所確定的科研或產業領域符合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總體戰略目標,有條件在較短時間內形成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和國際競爭力的成果;
4、所在單位高度重視人才引進工作,有必備的科研條件和工作經費,能為引進的海外人才提供較好的工作環境,有條件在三年內引進5名以上符合"禁止使用禁止使用海聚工程"條件的海外高層次人才,形成一支水平一流、結構合理的科研團隊;
5、有明確的人才基地建設目標,有條件配備專職人員和專項工作經費。
(二)各類園區申請設立人才基地,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園區產業發展符合我市產業布局,在經濟發展中地位突出,綜合實力較強;
2、園區服務功能完善,有專職工作人員和經費從事海外人才引進工作,有條件在三年內引進10名左右符合"禁止使用海聚工程"條件的海外高層次人才;
3、有利于推動產學研結合,著力提高自主創新能力,有條件在較短時間內形成具備較強競爭力的產業集群;
4、所在地黨委政府高度重視人才引進工作,已出臺或將要出臺相關支持政策或措施。
三、申報程序
申報單位填寫《北京市海外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基地申報書》后,報北京海外學人中心金融街分中心。
北京海外學人中心金融街分中心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后,擇優將材料報市海外學人工作聯席會辦公室(市委組織部人才工作處)。
四、申報材料
申報材料應保證完整、真實、準確,提供必要的附件材料。《申報書》報送原件一式三份,并提供與原件一致的電子文本。
《申報書》可通過"海外學人網"(http://www.8610hr.cn)下載。
五、申報時間
接到本通知后,請各單位抓緊部署申報工作,申報材料受理截止日期為2010年4月19日。
六、聯系方式:
北京海外學人中心金融街分中心
地址:西城區金城坊街1號金融街公寓C座302室
郵編:100033
聯系電話:?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傳真:
聯系人:于果 喻濤 聯系電話:66065588-66302
北京海外學人中心金融街分中心
2010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