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2013年度電子信息產業發展基金項目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3-09-04 來源:沈陽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電子信息產業發展基金管理辦公室《關于申報2013年度電子信息產業發展基金項目的通知》文件精神,現將申報2013年度電子發展基金項目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請各有關單位認真按照《2013年電子信息產業發展基金項目指南》(附件1)的具體要求,結合本單位發展實際情況,認真組織好今年的電子發展基金申報工作。在規定申報日期截止后,不得再推薦上報。
二、項目申報單位注意事項
項目申報單位在申請材料準備前必須仔細閱讀《電子信息產業發展基金管理辦法》、《電子信息產業發展基金資助項目合同書》和《電子信息產業發展基金項目驗收辦法》,實事求是、科學合理地填報相關經濟、技術指標實現和配套資金落實情況,任何夸大摻假、過于樂觀的預測都會對項目評審過程,及今后驗收審查產生不利的影響。
項目申報單位申報項目須經推薦單位推薦。申報單位提供的材料一經發現弄虛作假,基金管理辦公室將不再受理該單位的申請,并在全行業中進行通報。
三、市經信委將按紙質稿求確認申報資格,寫出推薦評語,并標注上報項目符合《項目指南》的條款后上報省經信委。
四、材料申報方式
(一)電子稿: 項目申報單位通過基金申報網站下載可行性報告格式文件,按編寫內容說明編制并上傳可行性報告的電子版。如果上傳文件出現歸類錯誤、無推薦單位意見、壓縮誤碼、附帶病毒、內容超大或內容缺失(包括財務報表)等情況,將被取消申報資格。推薦單位應在網上對電子稿進行審核、評價、推薦和排序;
(二)紙質稿: 除電子稿外,項目申報單位還應將可行性報告打印成紙質稿。紙質稿包括可行性報告正文、附表和附件(按項目可行性報告編寫內容說明的相關要求準備齊全)。一式四份,用A4紙打印,簡裝,不另加封皮,送交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審查。
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審查根據營業執照、財務報表等資料,確認管理范圍內的申報單位資格后,對送交來的紙質稿的符合性、真實性、可行性做出評價,簽署推薦意見后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
電子稿和紙質稿須同時具備,主要信息完全一致,否則不予受理。
五、申報日期及聯系方式
各申報單位于3月14日前使用附件2的表格以電子郵件方式上報項目簡要情況,3月20日前務必將正式申報材料報到市經濟和信息化委電子信息處,過時不予受理。各申報單位在申報過程中如有疑問,可以咨詢。
聯 系 人: 于翔南
聯系電話: 024-82702576
郵 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 1、2013年度電子信息產業發展基金項目指南(按此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