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科學技術局對城區和開發區下放相關權限
發布時間:2013-11-01 來源:鞍山市科學技術局為了加快城區和開發區發展建設步伐,鞍山市科學技術局嚴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相關文件精神,將涉及下放審批事項逐一對照檢查,做好審批事項下放的銜接和管理,更好地發揮城區和開發區對全市項目建設的窗口、示范和帶動作用,現已將權限完全下放。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鞍山市科技局領導高度重視向城區和開發區下放權限的銜接管理工作,充分認識行政審批權限下放工作的重要意義,多次組織各處(室)及所屬事業單位業務骨干組成專門隊伍進行學習貫徹文件精神,對下放審批事項進行深入研究,堅持把政策用好、用足,確保審批事項的銜接到位、管理到位,進一步為城區和開發區提供優質、高效、便捷的服務。
二、落實責任,保證對接。
將涉及下放行政審批事項堅決落實到相應職能機構。我局積極與各城區、開發區就下放行政審批權限工作的細節進行溝通、協商,并在重點區域進行實地培訓、討論研究,做好此項工作的對接工作,確保了此次向特定區域下放行政審批權限工作落實到位。
三、下放行政管理事項的落實工作進展情況。
我局對城區和開發區應下放4項市級權限,現已全部下放。
1、負責編制轄區內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經市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
2、負責自行辦理科技范疇的對外邀請事項;
3、負責審批轄區內的高新技術企業開發項目。凡列入城區項目計劃的,享受市級計劃項目的有關稅收優惠政策。
4、高新區負責轄區內符合條件的企業,向省、國家申報高新技術企業的推薦工作。
其中第4項只對高新區下放,原因為按遼寧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目前做法,只要求各市科技局和國家級的高新區對其組織申報高新技術企業材料,并不受理其他單位部門的申報材料。所以,并不存在對高新區以外的城區下放權限的問題。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放權限的對接工作已初具成效,在下一步具體工作中,我局將進一步做好和各城區及開發區的落實工作,確保權限下放后工作順利有序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