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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維護正常醫療秩序、構建和諧醫患關系的決策部署,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要求,國家衛生計生委、司法部、財政部、中國保監會、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等五部門研究制定了《關于加強醫療責任保險工作的意見》。2014年7月11日上午,五部門在北京召開加強醫療責任保險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交流各地醫療風險分擔機制相關經驗,部署加強醫療責任保險工作,完善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理機制。
會議強調,各地、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建立完善醫療責任保險是預防、化解和妥善處置醫療糾紛的重要保障,是提升醫療風險管理水平的迫切需要,是發展健康服務業的重要內容,也是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重要舉措,要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的決策部署上來,增強完善醫療風險分擔機制的主動性和自覺性,提高整體工作水平。
會議總結交流了近年來醫療責任保險工作開展情況,各地、各部門結合實際,立足當前,著眼發展,借鑒國際及其他相關行業的有益經驗,積極探索多種風險分擔形式,調賠結合,取得了初步成效。會議要求,各地、各部門要落實《關于加強醫療責任保險工作的意見》要求,建立完善高效、便捷的保險運行機制,持續加強醫療風險管理工作,探索綜合、立體的保險保障制度。
會議強調,下一步要重點落實以下工作: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提高醫療責任保險參保率和保險服務水平。二是加強協調配合,共同推動醫療責任保險工作深入開展。三是加強經驗總結,積極探索符合我國國情的醫療風險分擔機制。四是加強宣傳引導,營造醫療責任保險良好社會氛圍。五是加強督導考核,確保醫療責任保險工作落實。
會議指出,按照“預防為主、標本兼治、打防并舉、健全機制”的原則,國家衛生計生委會同有關部委,連續打出一套改善醫患關系的“組合拳”。一是開展維護醫療秩序打擊涉醫違法犯罪專項行動;二是推進以人民調解為主體的“三調解工作”;三是大力推進醫療風險分擔機制建設。至此,基本建立了院內調解、人民調解、司法調解、醫療風險分擔機制有機結合、相互銜接的醫療糾紛處理制度體系。下一步,國家衛生計生委將會同相關部門加強督導檢查,按照“落細、落小、落實”的要求,督促各地抓好落實相關工作。同時,將進一步加強法制建設,組織修訂《醫療事故處理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