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食品相關產品受理說明及申請書格式
一、適用范圍
食品用塑料包裝、食品用紙包裝、餐具洗滌劑、壓力鍋、工業和商用電熱食品加工設備、食品添加劑
二、生產許可受理需提供材料:
(一)遼寧省食品相關產品/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申請書;
(二)營業執照復印件(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企業申請時需攜帶原件);
(三)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企業申請時需攜帶原件);
(四)申請生產許可的有關生產工藝文本(工藝流程圖及關鍵工藝條件標注);
(五)與申請生產許可相適應的生產場所的合法使用權證明材料(租賃或房產證明);
(六)周圍環境平面圖、廠房設施圖、車間設備布局平面圖(附比例尺);
(七)申證產品合格證明(產品型式檢驗報告)。具有相應檢驗資質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抽樣檢驗報告(原件),不包括委托送樣檢驗報告;
(八)企業生產使用的原輔材料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強制性標準規定、安全衛生要求的《企業自我聲明》;
(九)企業生產使用的原輔材料的種類超出國家標準規定的范圍時,應提交安全評價機構出具的安全評價報告;
(十)產品使用說明書或產品標簽(產品使用說明書或產品標簽的內容應包括產品使用方法、使用注意事項、用途、產品使用環境、使用溫度、使用的原輔材料類型等文字、圖示及警示內容);
(十一)與申請生產許可相適應的生產設備、設施的合法使用權證明材料及清單,檢驗設備的合法使用權證明材料及清單;(能正常生產的設備,設備購買或財務上體現設備情況及清單)
(十二)與申請生產許可相適應的質量管理和責任制度文本;(企業的質量手冊)
(十三)執行標準文本復印件;(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企業標準)
(十四)具備申請產品細則中要求的檢驗儀器設備,食品添加劑企業要求具備申報產品標準中的全部檢驗能力;
(十五)換證企業需提供每年度必備出廠檢驗設備定期校準報告復印件(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企業申請時需攜帶原件);
(十六)換證企業需提交企業監督檢查記錄。監督檢查記錄中應有各市局每年年審合格簽字及印章。
(十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其他要求:
(一)牙膏、化妝品按相關細則要求辦理;
(二)酒精產品按食品申證要求辦理。
(三)生產餐具洗滌劑企業提供當地環境保護部門核發的符合要求的證明文件復印件;
(四)危險化學品需提供安全生產許可證;
(五)涉及產業證策產品需提供有關部門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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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相關產品申請書在附件中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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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相關產品受理流程見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