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加強接受境外制藥廠商委托加工藥品監督管理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2-12-10 來源:遼寧省朝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遼食藥監安發[2011]194號
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現將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加強接受境外制藥廠商委托加工藥品監督管理的通知》(國食藥監安[2011]325號)轉發給你們,并提出如下要求,請一并認真貫徹執行。 一、高度重視藥品生產企業接受境外制藥廠商委托加工藥品的監督管理,對轄區內藥品生產企業要進行廣泛深入的宣傳,使企業認清盲目承攬境外藥品加工的風險,自覺遵守接受境外委托加工藥品和申請備案的相關規定。 二、將轄區內藥品生產企業接受境外制藥廠商委托加工藥品納入日常監管,切實加強對委托加工生產現場的監督檢查。常年接受委托加工藥品的企業要每半年將委托加工情況向所在地市局進行報告。監督檢查中發現違規行為的,要依法進行處理。 三、接本通知后對轄區內藥品生產企業接受境外委托加工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凡發現不符合要求的一律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符合要求的必須責令其停止加工。檢查情況請于10月底前報省局藥品安全監管處。
????????????????????????? 二O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