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含雙陽區)、開發區工信局(經濟局、發改局)、財政局:
根據吉林省工信廳和吉林省財政廳《關于組織申報2014年省級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引導資金項目的通知 》(吉工信辦聯〔2014〕25號)文件精神,結合《長春市突出發展民營經濟綜合配套改革示范區試點工作方案》要求,為組織做好我市2014年申報省級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引導資金項目,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程序:
(一)項目申報單位從吉林省工信廳網(gxt.jl.gov.cn)登錄下載,填寫有關材料,按照屬地化原則,向企業注冊地工信局(經濟局、發改局)、財政局進行項目申報。
(二)各城區、開發區工信局(經濟局、發改局)、財政局對申報的項目進行初審,聯合行文向市工信局和市財政局進行項目申報,項目申報材料一式5份。
(三)項目申報的條件按照吉林省工信廳、吉林省財政廳《關于組織申報2014年省級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引導資金項目的通知》(吉工信辦聯〔2014〕25號)要求執行。
(四)上報省2014年省級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引導資金項目,涉及局內上報審核處室務于6月24日下班前,將2014年吉林省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引導資金申報項目匯總表,由主管局長簽字同意并附電子版(發送至[email protected]),報民營經濟協調指導處,由民營經濟協調指導處統一行文報局領導審核同意與市財政局會簽,報省工信廳和省財政廳。材料由各處室自行送到省工信廳和省財政廳相關業務處室及市財政局企業處。
(五)根據省工信廳和省財政廳產業集群項目申報要求,縣(市)(含雙陽區),上報產業集群項目務于6月24日前向長春市工信局、財政局提出申請,項目文件5份,各種表格發送至[email protected]。
二、工作要求:
(一)申報時間
因省項目截止上報日期為6月27日,市工信局將對上報項目材料進行審核,因此,各城區、開發區工信局(經濟局、發改局)及財政局上報市工信局項目材料截止日期為6月24日,項目超過規定時限不予受理。
(二)材料要求
按省工信廳和省財政廳各類項目材料要求裝訂成冊上報,各類項目申報表格要附電子版。
(三)報送地點
1、貸款貼息項目、勞動密集型企業補助項目、服務體系項目上報市工信局民營經濟協調指導處,市政府1263房 間。聯系人:馬高誠,電話: 88777391。
2、創業孵化基地建設項目,企業人才培訓項目上報市工信局民營企業人才培訓處,市政府1218房間。聯系人:盛夢澤,電話:88777218。
3、助保金池、融資性擔保行業補助、萬民創業貼息項目上報市工信局融資服務處,市政府1212房間。聯系人:李霞,電話:88777212。
4、石化產業、食品產業、醫藥產業、冶金建材產業、輕紡產業項目上報市工信局行業管理辦公室,市政府1259房間。聯系人:蔡毅,電話:88777217。
5、裝備產業項目上報市工信局裝備處,市政府1208房間。聯系人:馬莉,電話:88777208。
6、電子制造產業、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產業項目上報市工信局光電信息處,市政府1213房間。聯系人:李巍(電子制造產業)、電話:88777386,盛麗(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產業),電話:88777389。
7、產業集群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項目上報市工信局綜合處,市政府1221房間。聯系人:李春光,電話:88777231。
8、市財政局企業處,聯系人:姜峰,電話:89865565。
附:吉林省工信廳和吉林省財政廳《關于組織申報2014年省級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引導資金項目的通知 》
長春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長春市財政局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