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知識產權局關于公開有關專利行政執法案件信息具體事項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4-08-25 來源:各市(行屬)知識產權局、農墾總局知識產權局:
為貫徹落實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公開有關專利行政執法案件信息具體事項的通知》,進一步規范我省專利行政執法案件信息,結合我省專利工作實際需要,現就公開專利行政執法案件信息的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公開主體與權限
(一)各設區的市人民政府設立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負責公開本單位行政執法案件信息;
(二)受委托開展專利行政執法工作的縣(市、區)人 民政府設立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辦理的行政執法案件,由委托單位負責公開相應案件信息。
二、公開內容
(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假冒專利案件(內容詳見附件1);
(二)認定侵權事實成立、作出處理決定的專利侵權糾紛案件(內容詳見附件2);
(三)公開的假冒專利行為行政處罰因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發生變更或撤銷的,應當及時公開相關信息;
(四)公開的專利侵權糾紛處理決定因行政訴訟發生變更或撤銷的,應該及時公開相關信息;
(五)應該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犯罪的假冒專利行為案件;
(六)對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后移送的假冒專利行為案件,應當公開行政處罰結果信息;
(七)對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申請公開的其他專利行政執法相關信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三、公開時限
(一)對于假冒專利行為行政處罰案件,自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依法主動公開相關信息;因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發生變更或撤銷的,要在處罰決定變更或撤銷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有關變更或撤銷的信息;
(二)對認定侵權事實成立、作出處理決定的專利侵權糾紛案件,自作出行政處理決定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依法主動公開相關信息;因行政訴訟發生變更或撤銷的,要在處理決定變更或撤銷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有關變更或撤銷的信息。
四、?公開方式
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應秉持便于公眾查詢的原則,主要通過本單位官方網站公開行政執法案件信息,也可以選擇公告欄、新聞發布會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等便于公眾知曉的方式予以公開。
五、?工作要求
(一)明確崗位職責。負責公開案件信息的單位要建立健全專利行政執法案件信息內部管理制度以及工作責任制度、明確分管局領導、指定承擔行政執法案件信息公開工作的處(科)室、負責人、聯絡人、聯絡方式(電話、傳真、電子郵箱),以及公開案件信息的政府網站地址;
(二)加強信息審核。負責公開案件信息的單位要建立專利案件公開信息的內部審核機制和檔案管理制度,指定專人負責審核公開的案件信息,及時將有關案件信息錄入專利執法辦案報送系統,公開的具體內容和格式依照附件1和附件2;
(三)深化業務學習。負責公開案件信息的單位應加強執法人員培訓,學習業務理論,提升辦案質量,規范辦案程序。對公開的案件信息可能引起的社會關注,要及時做好解釋和回應;
(四)遵守保密原則。公開的專利行政執法案件相關信息,不得涉及商業秘密、技術秘密以及自然人住所、肖像、電話號碼、財產狀況等個人隱私。但是經行政相對人同意公開或者行政執法機關認為不公開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可以予以公開,并將公開的內容和利用書面通知行政相對人;公開的專利行政執法案件相關信息,不得泄露國家秘密,損害國家政治、經濟安全,影響社會穩定。因上述理由不予公開相關信息,應當寫明理由并報上級機關批準;公開的專利行政執法案件相關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機關的,應當在公開前溝通、確認,保證所公開的信息準確一致;
(五)做好定期報送工作。各市(行屬)知識產權局、農墾總局知識產權局每月5日前向我局政策法規處報送上月專利執法案件信息公開情況統計表(見附件3)。
六、監督指導
我局將案件信息公開情況納入年度執法維權工作考核范圍,定期對全省專利行政執法案件信息公開工作進行督導檢查,公開工作認真負責,表現突出的部門加大支持力度,對應該公開而不履行信息公開義務的行為、不及時公開或更新信息內容的行為,責令改正并追究責任。
特此通知。
黑龍江省知識產權局
2014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