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我省申報2013年度資助向國外申請專利專項資金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3-09-11 來源:各市(行署)知識產權局(科技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財政部《關于下達2013年資助向國外申請專利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財建〔2013〕464號)和國家知識產權局《資助向國外申請專利專項資金申報管理暫行辦法》(國知發管字〔2012〕65號)、《資助向國外申請專利專項資金申報細則(暫行)》(國知發管字〔2012〕67號)文件要求,為做好我省2013年度組織申報工作,進一步規范工作流程,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組織申報途徑
請各有關市(行署)知識產權局(科技局)及時宣傳國家資助政策,通知所在地符合申報條件的PCT專利申請人按資助辦法規定提交申報材料,匯總后報送我局。中、省直單位以及在哈有關企業可根據規定,將申報材料直接報送我局對外合作與規劃發展處。
二、申報時間
2013年申請向國外申請專利專項資金資助受理時間截至2013年10月25日。
三、申報范圍
(一)申報項目范圍
1.申報項目應是通過專利合作條約(PCT)途徑和巴黎公約途徑提出,并委托國內專利代理機構辦理的向國外專利申請。
向國外專利申請已在外國國家(地區)完成國家公布的,在申報專項資金時應處于正常審查程序中并具有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等條件;已經正式獲得授權的,在申報專項資金時應處于專利權維持狀態并無權利糾紛等問題。
尚未在外國國家(地區)完成國家公布的向國外專利申請不得申報資助。
2.專項資金優先資助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導航試點工程”工作平臺內符合要求的國內申請人向國外申請專利項目。
按照《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實施專利導航試點工程的通知》(國知發管字〔2013〕27號)要求,工作平臺是指我局面向產業集聚區確定的國家專利導航產業發展實驗區、面向行業協會確定的國家專利協同運用試點單位及面向企業單位確定的國家專利運營試點企業,為此,“專利導航試點工程”工作平臺內符合要求的國內申請人包括:
(1)注冊地在國家專利導航產業發展實驗區內,且符合資金管理辦法(見附件1)要求的中小企業、事業單位和科研機構;
(2)為國家專利協同運用試點單位的會員單位,且符合資金管理辦法要求的中小企業、事業單位和科研機構;
(3)國家專利運營試點企業中符合資金管理辦法要求的中小企業、事業單位和科研機構。
按照相關要求,可對上述國內申請人的向國外申請專利項目給予優先資助。具體名單查詢請點擊鏈接:http://www.sipo.gov.cn/tz/gz/201309/t20130904_816548.html。
專項資金重點支持符合國家知識產權戰略需求導向,有助于提升自主創新能力,支撐我國高技術產業與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技術領域;并重點資助有助于構建專利池、獲取核心專利技術、參與國際技術標準制定,保護類型與我國發明專利相同的向國外專利申請。
(二)申報費用范圍
1.向國外申請專利時向有關專利審查機構繳納的在申請審批階段和授予專利權當年起3年內的官方規定費用。具體為PCT申請在國際階段繳納的國際申請費、檢索費、傳送費、初步審查費、手續費等費用,PCT申請和通過巴黎公約途徑提出的申請在外國國家(地區)繳納的國外審查費、授權登記費、授權后3年的年費等費用(以各國國內法律規定為準)。
2.向專利代理機構支付的服務費。
3.委托我省申報向國外申請專利資助的指定檢索機構:知識產權出版社或者北京合享新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我省指定檢索機構”)出具查新檢索報告、法律狀態檢索報告所發生的檢索費用,我省指定檢索機構聯系方式見“聯系方式”。
(三)申報單位范圍
申報單位為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國內中小企業、事業單位及科研機構。其中,國內中小企業為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的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組織;事業單位為持有編制部門頒發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的事業組織;科研機構為在編制、工商、民政部門注冊登記的獨立法人單位。
向國外專利申請有多個申請人的,應商定由其中一個具有申報資格的申請人申報。具有申報資格的單位以其法定代表人向國外申請專利的,可以單位名義進行申報。
(四)申報時間要求
向國外專利申請可以在外國國家(地區)完成國家公布階段后和正式獲得授權后分兩次申報資助,也可以在授權后一次性申報資助。
向國外專利申請完成國家公布階段的,應自外國國家(地區)公布日起當年或第二年申報資助;正式獲得授權的,應自外國國家(地區)授權日起3年內申報資助。
(五)資助限額要求
同一件專利最多支持向5個國家(地區)申請,每個國家(地區)資助總額不超過10萬元,并不得超過實際支出。
凡獲得中央財政有關科技研發資金以及地方財政有關資金支持的向國外專利申請,不得重復申請資助。
四、申報材料
申報材料主要包括:
(一)《資助向國外申請專利專項資金申報項目匯總表》(見附件2)
(二)《資助向國外申請專利專項資金申報表》(見附件3)
(三)申報單位主體資格證明材料
包括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及科研機構法人證書復印件,并加蓋申報單位公章。申報單位以其法定代表人向國外申請專利的,還應同時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見附件4)。
向國外專利申請有多個申請人并商定由其中一個符合申報資格進行申報的,應提交共同申請人同意其作為申報單位的聲明。
(四)項目證明材料
1.與國內專利代理機構簽定的委托合同復印件,并加蓋申報單位公章。
2.在外國國家(地區)完成國家公布階段的,應提交:
(1)法律狀態證明材料。
外國專利審查機構作出的國家公布文本首頁復印件并加蓋申報單位公章,
申報日之前3個月內由我省指定檢索機構出具并加蓋公章的法律狀態檢索報告原件。
(2)專利申請授權前景證明材料。
通過代PCT途徑提出的,提交PCT申請的國際公布文本首頁、國際檢索報告及書面意見(210表和237表),有國際初審報告的,可以同時提交。
通過巴黎公約途徑提出的,提交由我省指定檢索機構依據在中國提出的專利申請文本作出的查新檢索報告。
以上材料提交復印件并加蓋申報單位公章。
3.在外國國家(地區)獲得授權的,應提交:
(1)法律狀態證明材料。
申報日之前3個月內由我省指定檢索機構出具并加蓋公章的法律狀態檢索報告原件。
(2)獲得授權證明材料。
外國專利審查機構出具的授權專利公告首頁和授權證書的復印件。通過PCT途徑提出的應同時提交PCT申請的國際公布文本首頁復印件。
以上材料應加蓋申報單位公章。
(五)費用證明材料
1.國內專利代理機構出具的包括代收費用在內的票據復印件,并附加蓋國內專利代理機構公章的費用明細清單。通過PCT途徑提出的,國際階段所發生的官費可以提交由國家知識產權局出具的票據復印件。
2.我省指定檢索機構出具的檢索費用票據復印件。
上述費用票據復印件每頁均需加蓋申報單位公章。
申報材料一式兩份,并按照上述順序進行裝訂。
五、聯系方式
黑龍江省知識產權局
聯 系 人:對外合作與規劃發展處? 趙爽
電 ? 話:0451-87589225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檢索機構:
知識產權出版社
聯 系 人:陳欣
電 ? 話:010-82000860轉8249
北京合享新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聯 系 人:劉洋
電 ? 話:010-82092128轉6067
特此通知。
黑龍江省知識產權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