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學技術廳 浙江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關于推動科技型企業到浙江股權交易中心掛牌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3-09-09 來源:浙江省科技廳?
各市、縣(市、區)科技局(委),金融辦: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充分發揮地方資本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引導民間資金投資科技型中小企業,促進科技型企業規范發展,現就推動科技型企業到浙江股權交易中心掛牌的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資本市場推動科技型企業加快發展的重要作用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金融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3〕87號)指出,“加快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是解決小微企業直接融資比例過低,渠道過窄的必由之路”“將區域性股權市場納入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促進小微企業改制,掛牌、定向轉讓股份和融資,支持證券公司通過區域性股權市場為小微企業提供掛牌公司推薦、股權代理買賣等服務。”科技型企業在多層次資本市場掛牌或上市,有助于發揮資本市場的價值發現和資源配置作用,實現對科技型企業技術成果、科技人才、成長預期等的市場定價,對優化科技企業融資環境,降低融資門檻和融資成本具有重要意義,是實施我省科技型中小企業倍增計劃的重要抓手。
二、到浙江股權交易中心掛牌有助于科技型企業加快發展
浙江股權交易中心(以下簡稱:股交中心)是我省唯一經省政府批準設立的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股交中心針對不同類型企業分別設立成長板和創新板兩個板塊,其中:成長板面向已經股改的股份有限公司掛牌,創新板面向科技型企業為主的有限責任公司掛牌。股交中心的主要功能是為企業提供核心競爭力展示,提供投融資服務,并進行從規范培訓到推薦主板市場上市等功能。股交中心擁有140多個專業會員,包括:證券公司、銀行、投資機構、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評估師事務所等,為企業提供全方位的指導服務。
浙江股權交易中心的具體業務功能有:
(一)銀行融資。銀行會員機構對符合條件的掛牌企業優先提供授信,開展股權質押、知識產權質押等信貸服務。
(二)股權融資。證券公司、投資機構等會員對有需求的掛牌企業提供私募股權融資、發行優先股等服務;股權投資、創業投資等會員機構對符合條件的掛牌企業提供投資資金支持,推動企業的并購重組。
(三)私募債融資。股交中心對符合條件的掛牌企業優先安排私募債券發行,改善和優化企業融資結構。
(四)股權托管、交易。股交中心提供掛牌企業股權托管、交易、結算、登記服務,實現企業定價功能,提升掛牌企業的規范性、透明度。
(五)股份制改制和上市培育。證券公司、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會員機構對有需求的掛牌企業幫助進行股份制改制,企業改制為股份有限公司后進入成長板掛牌培育,或到境內外交易所上市融資。
(六)財務顧問和企業管理、資本市場等知識培訓服務。
(七)為企業提供產業對接、行業重組、資產并購等其他服務。
三、浙江股權交易中心掛牌的企業類型和條件
(一)鼓勵以下企業到股交中心掛牌:
1.高新技術企業;
2.科技型中小企業;
3.優秀商貿服務企業;
4.市(地)級以上農業龍頭企業;
5.其他具有人才、技術、市場渠道優勢,或持有著名商標、老字號等有品牌優勢的優秀企業。
(二)掛牌企業的基本條件:
1.成長板掛牌企業條件
(1)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持續經營時間滿12 個月;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續經營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2)主營業務明確;
(3)股權清晰,治理機制健全;
(4)股東大會通過申請股權融資掛牌交易的決議,同意企業到股交中心掛牌、登記存管并接受監管,承諾履行有關信息披露義務;
(5)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對特殊行業的企業掛牌有限制性規定的,遵照其規定;
(6)企業不存在其他尚未消除的嚴重損害股東合法權益或社會公共利益的情形。
2.創新板掛牌企業條件:
(1)依法設立且存續滿一年;
(2)業務明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3)企業管理規范,依法合規經營;
(4)具有突出的創新優勢和核心競爭力;
(5)股交中心規定的其它條件。
有股權投資機構投資參股的企業可優先進入創新板掛牌。
四、工作要求
(一)各市、縣(市、區)科技局(委)和金融辦要加強領導并明確一名分管領導主抓此項工作,密切配合,積極宣傳多層次資本市場的相關政策,主動組織和推薦科技型企業到股交中心掛牌,配合股交中心組織召開企業推介會,推動當地政府出臺支持企業到股交中心掛牌的獎勵和補助政策。
(二)各級科技部門對進入股交中心掛牌的企業要給予更多的政策支持,優先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認定高新技術企業,優先安排科技專項補助資金,支持科技專家積極參與企業掛牌相關工作。
(三)各級科技行業協會和科技中介組織要積極發揮作用,幫助科技型企業了解相關政策,指導企業準備相關掛牌材料,指導科技型企業改造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健全法人治理機制,規范財務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四)各級金融辦要加強與股交中心的聯系、協調工作,組織協調各金融機構和各類投資管理機構加強對掛牌企業的服務,創新融資產品,優先支持掛牌企業融資,優先安排掛牌企業成為上市后備企業,為企業上市融資創造條件。
(五)股交中心要為科技型企業掛牌建立綠色通道,降低準入門檻,簡化手續流程,搭建信息發布平臺,創新交易方式和手段,切實為掛牌企業提供優質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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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股權交易市場建設的若干意見(浙政辦發〔2012〕12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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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科學技術廳???? 浙江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
2013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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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科學技術廳辦公室???????????? ????2013年9月3日印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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