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學技術廳關于組織申報2015年省屬科研院所扶持專項項目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4-05-09 來源:浙江省科技廳浙科發條〔2014〕7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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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省屬科研院所:
為進一步推進我省省屬科研院所的發展,加快科技經費預算執行進度,提升科研院所的創新能力和活力,根據《浙江省省屬科研院所扶持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浙財教字〔2009〕140號)及2015年省科技部門預算有關科技專項資金的管理改革要求,決定啟動省屬科研院所扶持專項項目的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圍
本次申報的項目為2015年省屬科研院所(包括改制院所)扶持專項項目,主要用于支持培育創新載體(爭創國家級、省部級重點實驗室和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開展協同創新(與企業和高校合作開展應用研究和成果轉化等)、提供公共服務(為社會和政府提供有關科技服務等)三類項目。
二、申報主體和方式
省屬科研院所2015年扶持專項項目僅限財務關系隸屬省科技廳的省屬科研院所申報。
項目實行網上申報、紙質申報和提交申報材料電子版同時進行的方式。省級科技“網上申報系統”網址:http://xm.zjkjt.gov.cn。項目申報紙質材料和項目匯總表一式2份,由各單位科技管理部門統一報送省科技項目受理中心,不接受個人單獨報送。
同時,將有“審核通過”水印的申報材料加蓋公章后制作成pdf格式文檔,填寫excel格式項目匯總表,由各單位科技管理部門統一報送至省科技廳條件處,不接受個人單獨報送。
三、注意事項
1.省屬科研院所院所專項項目要求凝練主題,圍繞培育創新載體,開展協同創新,打造一流科研院所的總體目標,結合各科研院所發展規劃、重點研究領域和發展方向、學科與產業優勢進行申報。
2.項目負責人應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完成建設任務所需的組織管理協調能力,項目組成員結構合理,團隊合作能力較強。
3.項目負責人承擔省級科技計劃項目,按合同規定應當驗收但尚未及時驗收的,不得申報新項目。
4.本次申報為2015年度各類院所專項項目一次性申報,評審確定項目將全部列入2015年度預算安排。
5.各單位應根據要求積極組織科研人員申報,爭取有足量項目入庫備選。
四、申報程序和時間
1.網上申報采取在線填報方式,項目申報單位須通過浙江省科學技術廳門戶網站“科技計劃”頁面“在線填報”欄的“網上申報系統”申報省屬科研院所扶持專項項目。網上申報操作指南詳見浙江省科學技術廳門戶網站。所有申報項目的科技人員,須以實名制加入科技信箱會員,以便于日常聯系和項目管理。
2.各項目申報單位和申報人在完成項目在線申報后,要對項目申報材料的真實性予以承諾,并對報送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3.本次申報時間截止到2014年7月1日。
五、申報受理
在線申報咨詢電話:0571-85116723,87050607。
省級科技項目受理中心地址:杭州市環城西路33號省科技大樓112房間,聯系人:都康飛;聯系電話: 85214237。
省科技廳科技條件與基礎研究處聯系人:周錦紅,魯玉軍;聯系電話:87054044,87054004;郵箱:[email protected]。
六、項目評審和扶持方式
省屬科研院所按照要求進行項目申報后,由省科技廳、省財政廳共同組織業內專家和行業主管人員對項目進行網評和書面評審,重點實驗室項目需經過實地考察,評選結果報兩廳分管領導同意后,在科研院所系統內進行公示。對公示無異議的項目確定為年度院所扶持專項項目,由省科技廳與項目單位簽訂科技項目合同,由省財政廳會同省科技廳下達經費文件,并對項目的資金使用和績效情況進行跟蹤考核和監督管理。
浙江省科學技術廳
201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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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科學技術廳辦公室?????????? ????????2014年5月9日印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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