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2014年度國家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項目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4-08-14 來源:省科技廳省直有關單位;各市科技局、財政局;廣德、宿松縣科技局、財政局:
根據財政部、科技部、農業部《中央財政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與技術推廣服務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財農〔2014〕31號)以及《科技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2014年度農業科技成果轉化項目有關要求的通知》(國科辦農〔2014〕42號),農業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審批權限下放到省級,由省科技廳會同財政廳負責項目組織實施工作,現將申報2014年度國家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項目(以下簡稱農轉項目)的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項目支持的內容
農轉項目資金是中央財政公共預算安排的專項補助資金,用于支持我省有望達到批量生產和應用前的農業新品種、新技術和新產品的區域試驗與示范、中間試驗或生產性試驗,為農業生產大面積應用和工業化生產提供成熟配套的技術等。
支持的成果內容:主要用于支持農產品生產、農產品加工、農產品質量安全、農業資源高效利用、農業裝備與農用物資、農業和農村信息化、農業生態及農村環保以及涉農其他需要轉化的成果與技術,原則上是近三年取得的新成果。
支持的成果形式:
1、新材料及新品種:區域試驗報告、審定證書,或認定證書,或同等效力的證明;
2、專利權和軟件著作權:獲得授權的發明專利證書,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
3、農業機械和儀器:樣機檢測報告與其他證明文件;
4、新獸藥和疫苗:安全性評價與藥效試驗報告,或臨床試驗批件;
5、飼料和飼料添加劑:安全性評價報告;
6、新肥料和新農藥(含植物生長調節劑):田間試驗報告與肥料檢測報告或農藥安全性評價報告;
7、其它:成果鑒定證書、項目驗收證書,或其他能證明成果情況的材料。
二、農轉項目必備的條件
1、符合國家和安徽省農業、農村發展政策,有利于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的戰略性調整,有利于增加農民收入,有利于改善農業和農村生態環境,有利于提高農業國際競爭力;
2、技術水平高,知識產權歸屬清晰,有較大應用潛力或良好市場開發前景。
3、主要支持對象為農業科技型企業和高等學校、研發機構。受支持單位必須在安徽省依法登記注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注冊運行1年以上,資產負債率不超過60%,具有從事或推動農業科技成果轉化條件與能力;申報項目須在其法人證書規定的業務范圍之內,申報單位注冊資金須大于所申報項目的支持額度。
三、支持的方式
1、無償資助方式。對科技培育型企業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申報的農轉項目,將采取財政撥款方式,最高不超過60萬元;對跨區域,技術水平高,市場前景好,有望形成較大規模,對農業產業化發展具有牽動性的成果,最高不能超過200萬元。
2、貸款貼息方式。對省級及以上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涉農高新技術企業申報農轉項目,將采取貸款貼息支持方式,按照2013年元月至2014年7月底實際到賬貸款資金給予貼息,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3、已享受省及以上財政各類資助的農業科技成果和項目,不再給予重復支持。
4、優先支持產學研結合,鼓勵高等學校、研發機構與企業分別作為技術成果持有方和轉化方共同承擔。
5、項目實施周期一般不超過3年。
四、資金的使用范圍
農轉項目資金可用于材料、農資小型儀器設備等技術物化投入品的購置,試驗示范田租用及整理,推廣服務、宣傳培訓、技術質詢以及與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相關的其他支出,不得用于行政事業單位人員工資、辦公經費,建造樓堂館所、購置車輛和通訊器材,基礎性農業科研,購買農業科技成果和專利,以及與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無關的其他支出。
申請貸款貼息的項目貸款資金也必須按照以上開支范圍。
五、 申報及立項程序
1、申報單位需在線填寫《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項目申請書》和《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網址:http://www.agrifund.cn),并按要求提供法人證書、成果證明、合作協議書及2013年和2014年上半年會計報表,企業須提供2013年審計報告。申請貸款貼息的項目還需提供2013年度至2014年7月底的銀行貸款合同、放款憑證以及到賬資金證明。
2、省屬及以上高校和科研院所申報的項目由所在單位推薦,其他項目申請按屬地管理的原則,由所在市科技局會同財政局推薦;推薦單位要聯合農業、林業、糧食、金融等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可靠性進行審核,將審核后的項目紙質材料(一式二份,含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附件)和推薦文件(市科技局、財政局聯合行文)于2014年8月28-29日兩天集中報省政務中心省科技廳窗口。
3、省科技廳會同財政廳,組織技術、經濟和管理等相關領域專家進行網上評審,對部分企業開展第三方評價。根據專家評審和第三方評價意見,形成擬立項項目清單,通過網絡向社會公示;公示無異議后,聯合發文公布立項項目及資助經費額度,并向科技部、財政部備案;與項目承擔單位、歸口管理部門簽訂三方合同書。
4、省科技廳監察室全程監督項目的申報、評審及立項工作,接受社會監督,對于申報單位弄虛作假,一旦查實,誠信記錄進入“黑名單”,三年內取消申報財政資助項目,并追究推薦單位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五、聯系人及方式
省科技廳:農村處聯系人 :許學 韓立生 李靜
聯系電話: 0551- 62678648 62678319
地 址:(地點:安徽省合肥市明光路46號東方大廈 郵編:230001)
監察室聯系人:陳寧偉
聯系電話: 0551- 62652033
省財政廳:聯 系 人:儲敏 王劍
聯系電話:0551-65100591
省政務中心科技廳窗口:
聯 系 人:宣平
聯系電話:0551-62999803
地 址:(地點:合肥市馬鞍山路509號省政務中心三樓C1區5號大廳)
安徽省科技廳 安徽省財政廳
201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