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科學技術研究院2012年公開招聘人員專業測試及相關工作實施方案
發布時間:2012-07-11 來源:省科技廳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關于印發<2012年度安徽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2〕115號)規定和有關規定要求,制定安徽省科學技術研究院2012年公開招聘人員專業測試及相關工作實施方案如下:
一、資格復審
(一)確定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
根據應聘人員統考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1:4,比例確定各招聘崗位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名單、成績附后),并進行資格復審。
(二)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時間:2012年7月24-27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地點:安徽省科學技術研究院(合肥市廬陽區濉溪路312號)。乘車路線:可乘坐公交21路、22路,在電子十六所站下車,往西200米即到。
聯系電話:0551-5145589轉888,13866172118。
(三)資格復審要求
1、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須提供以下證件、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1)屬全日制2012年應屆畢業生的,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生證原件、報名資格審查表和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等材料。
(2)屬社會人員的,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原件和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其中屬在編正式工作人員的,需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上述人員中,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2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人員,可憑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12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和各科“成績單”,及有關證件材料辦理報考資格復審。
2.省科學技術研究院依據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和應聘人員網上報名時提供的照片與信息,對照省人事考試院提供的《考場座次表》上的信息,對進入專業測試的人選進行資格復審。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定提供證件材料的,取消其參加專業測試資格。因故出現人選缺額的,依統考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按省人社廳規定,須在統考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之上,下同)。
3.對資格復審合格的應聘人員,發給專業測試通知書。
二、專業測試
(一)專業測試方式
專業測試采取專業筆試和結構化面試兩種方式進行,其中崗位代碼為300340和300341的崗位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崗位代碼為300342和300343的崗位采取專業筆試和結構化面試兩種方式。專業筆試和結構化面試均為百分制計算。專業筆試重點考察考生的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結構化面試主要考查應聘者的綜合素質能力、專業理論素養及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等。專業筆試時間為60分鐘,面試時間為每人20分鐘。面試順序當場抽簽確定。面試成績當場評定并公布。
(二)專業測試時間和地點
專業筆試和結構化面試在2012年8月11日(周六)進行。具體時間及地點見《專業測試通知書》。
(三)參加專業測試程序
1.參加專業測試的考生須持專業測試通知書、統考筆試準考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均為原件)參加專業測試。
2.專業測試當日,請300342和300343的崗位考生于上午7:30前,300340和300341的崗位的考生于上午9:00前到省科學技術研究院考務辦公室報到。對未按時報到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四)考官構成
根據招聘專業崗位,設立面試考官組,考官組由7人組成,其中外聘考官不少于4名。
(五)成績合成
如崗位招聘數與進入專業測試人員比例低于1:3,提前設定專業測試65分為該崗位專業測試的最低分數線。對專業測試成績未達到最低分數線的考生,不予進入考察和體檢。
應聘人員考試最終成績依據統考筆試成績與專業測試成績合成(百分制)確定,其中300340和300341崗位統考筆試成績占40%,專業測試成績占60%;300342和300343崗位統考筆試成績占35%,專業測試成績占65%(專業筆試占35%,面試占30%)。
應聘者考試最終成績(含專業筆試成績)在專業測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省科技廳網站公布。
(六)考察體檢
根據招聘計劃數和應聘人員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確定參加考察、體檢人員。
考察主要考核擬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等情況。
對考察合格的人員由省科學技術研究院統一組織在三級甲等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等規定執行。對考察、體檢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考察、體檢最終結果公示結束,不再遞補。
(七)簽約聘用
對考察、體檢合格者,由省科學技術研究院確定為擬聘人員,在省科技廳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一周。公示無異議后,按規定將有關材料經省科技廳審查后,報省人社廳核準辦理有關手續。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文件規定,新進人員實行聘用制,須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并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應聘人員如在2012年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學歷、學位等證書,按規定取消其聘用資格。
三、組織領導與監督
招聘工作嚴格執行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在省人社廳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指導監督下,專業測試由省科學技術研究院按安徽省人事考試規則和保密、回避等規定負責組織實施,省科技廳紀檢監察室全程參與監督,并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咨詢電話:0551-5145589轉888
監督電話:0551-2678602
附件: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安徽省科學技術研究院
二○一二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