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2012年度省級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項目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2-05-29 來源:省科技廳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農業科技創新持續增強農產品供給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見》的有關精神,圍繞促進我省農業農村發展方式轉變和推進農村科技創新,強化項目對縣域經濟發展、農民增收的提升、新農村建設,加快轉化一批集成配套并具有良好市場前景的農業科技成果,按照《安徽省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項目管理辦法》的要求,現將申報2012年安徽省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項目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點
2012年省級農轉資金項目重點支持生物育種、農村信息化、食品加工、糧食豐產科技工程以及作物優質高效安全生產、健康養殖與疫病防控、現代農業裝備與投入品、農林資源與環境、農業防災減災以及農村民生等主要涉農產業及領域的重大技術成果轉化;突出成果落縣、企業主體和產業引導,強化產學研對接,強化項目對地方主導產業和特色產業的引導;
二、申報條件
1、項目承擔單位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產權清晰,財務管理制度健全,企業資產負債率不超過60%;申請支持的項目必須在其法人證書規定的業務范圍之內;有較強的市場開拓能力和較高的經營管理水平,具有從事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的能力和農業科技開發業績,并有持續創新的意識。
(2)省級農業科技專家大院、科技特派員創新創業及產學研合作項目優先支持。
2、申報項目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符合國家產業、技術政策,技術含量高,創新性較強,知識產權清晰,技術處于國內領先水平。
(2)有望達到批量生產和應用前的新品種、新技術、新產品,有較大推廣應用潛力和工業化生產前景的成熟配套技術。
(3)申報的項目必須有省部級以上科技成果,涉及到需要行業管理部門審核的成果,必須經過主管部門或其指定的法定資質機構審定或出具有關檢測證明。
3、不支持的項目及單位
(1)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知識產權不清晰或有權屬糾紛的項目。
(2)無自主創新的單純技術引進項目,低水平重復、單純擴大規模或基本建設的項目。
(3)已列入國家及省科技計劃并得到科技經費支持的、目前尚未驗收的項目承擔單位及主持人。
三、申報要求
1、省直單位(除省農科院、安徽農業大學、安徽科技學院)申報項目按屬地管理的原則由各市匯總上報;各市申報的項目由各市科技局會同市財政局聯合推薦(需推薦文件)上報省科技廳和省財政廳,省農科院、安徽農業大學、安徽科技學院直接向省科技廳和省財政廳推薦。
2、各市及省農科院、安徽農業大學、安徽科技學院分別推薦2個項目;廣德、宿松兩縣各推薦1個項目。
3、申報單位需通過登錄“安徽省科技廳網上申報中心”進行網上申報,經推薦部門審核后打印申報書,打印的申報書與相關證明材料裝訂成冊,一式2份,于2012年6月11日17:30前與推薦文件統一報送到省政務中心省科技廳窗口。
四、聯系方式
省政務中心科技廳窗口電話:0551-2999803(地點:合肥市馬鞍山路509號省政務中心三樓C1區5號大廳)
省科技廳農村處聯系人:徐磊 李靜
聯系電話、傳真:0551-2678648
省財政廳教科文處聯系人:項立安
聯系電話:0551-5100426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