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高新技術企業更名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2-04-09 來源:省科技廳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08〕172號)和《關于高新技術企業更名和復審等有關事項的通知》(國科火字[2011]123號)相關規定,為進一步明確和規范我省高新技術企業更名管理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名稱變更分類
(一)簡單更名:企業經營業務、生產技術活動未發生重大變化的名稱變更。
(二)復雜更名:企業經營業務、生產技術活動等發生重大變化引起的名稱變更。
企業跨省級行政區域遷址引起名稱變更的,須按新申報企業重新認定。
二、相關注意事項
1、發生名稱變更的企業,應在名稱變更之日起15日內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在線填寫、打印《高新技術企業名稱變更申請書》。按全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的《高新技術企業更名管理工作規程(試行)》(見附件1)要求,提供所需要的附件材料。將名稱變更申請書和附件材料裝訂成冊(一式二份),報送所在地科技局。
2、各市(含廣德、宿松縣,下同)科技局受理本市高新技術企業名稱變更申請,并根據企業更名類型,指導企業組織名稱變更申請材料。各市科技局、財政局、國稅局和地稅局聯合對企業名稱變更情況進行審查,出具審查報告和《高新技術企業更名情況匯總表》(見附件2)。市科技局負責將以上材料及企業名稱變更材料報送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省高企認定辦)。
3、簡單更名的企業,由省高企認定辦審查確認后公示。復雜更名的企業,由省高企認定辦組織專家評審后(必要時進行實地審查),提出審核意見,并在對審核通過企業名稱予以公示后,分批報國家高企認定辦備案。對通過備案的企業重新核發認定證書,編號與有效期不變。
4、經省高企認定辦審核,更名后不符合認定條件的企業,將報國家高企認定辦終止該企業的高新技術企業資格。
5、我省高新技術企業更名實行常年受理,分批審查和報備。
省科技廳聯系人:許石君 電話:0551-2653528
省科技成果轉化中心咨詢 電話:0551-5370029
附件:1、高新技術企業更名管理工作規程(試行)
????? 2、?市(縣)高新技術企業更名情況匯總表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