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征集2015年港澳臺科技合作專項半導體照明和第五代移動通信技術合作平臺兩岸聯合資助...
發布時間:2014-06-19 來源:科技人才開發與國際合作處
各有關單位:
根據科技部港澳臺科技合作專項的總體規劃部署,現征集2015年港澳臺科技合作專項半導體照明(LED)和第五代移動通信(5G)技術合作平臺兩岸聯合資助項目。
一、支持重點
本年度聯合資助的重點領域為半導體照明(LED)和5G移動通信技術,主要資助研究方向如下:
(一)半導體照明(LED)
1. 超越照明的創新應用
1)LED照明在農業、醫療、健康照明等領域的應用
2)LED光通信與可穿戴電子相結合技術研發
2. 標準檢測認證
1)LED產品的可靠性測試方法研究
2)LED照明產品的光引擎/模塊接口研究及標準化
3)ELI(高效照明產品)認證
3. 先進或次世代熒光粉(提高LED照明光效、光品質等核心材料)
(二)5G領域
1. 無線技術及驗證
1)5G移動通信終端、基站空口關鍵技術與接口研究與驗證
2)5G移動通信終端零部件接口與測試標準研究與驗證
3)5G移動通信終端應用研究與驗證環境開發
4)5G移動通信終端測試集成電路開發
2. 未來網絡的5G體系結構與互聯互通技術
1)5G無線接入網及核心網絡結構與接口
2)5G物聯網與未來互聯網體系結構與接口
3)5G網絡功能虛擬化,軟件定義網絡 ,云計算與未來互聯網體系結構
二、申報須知及要求
1.兩岸各自發布征集通知,雙方合作單位應分別向各自征集部門進行申報,單方申報的項目無效。
2.項目申報單位必須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以企業為主體申報(或參加)的項目,要求企業必須有相關配套資金投入。
3.合作雙方已經簽署合作協議或意向書,其中必須包括知識產權專門條款。
4.每個獲資助的合作項目的資助上限為100萬元人民幣,資助年限最長為3年。
5.優先支持有港澳科技機構共同參與的研發項目。同等條件下,國際科技合作基地和對臺科技合作基地申報的項目優先。
6.大陸提交的申報書項目名稱、合作單位及負責人等信息必須和臺灣合作伙伴申報內容一致。
7.兩岸將分別對申報項目進行評審,評審結束后,雙方將共同協商確定支持的項目,立項通知將發至各推薦部門。未入選項目恕不另行通知。
三、申報方法
1.本次申報采取大陸項目單位離線填報、組織(推薦)部門審核匯總提交的方式。請申報人登陸http://pm.istcp.org.cn/DClient.aspx下載安裝“單機版填報軟件”進行申報。完成軟件安裝后,請打開軟件,點擊“項目申報書”->“添加”->勾選“港澳臺科技合作專項”,填寫項目申報信息,項目序號請填寫“海峽中心與工研院項目”;申報書填寫完畢后,請點擊“檢測”檢查是否有漏填內容;上報申報材料時,請點擊“導出上報科技部數據”,導出ZIP數據包,刻入光盤與其他申報材料一并提交。以前曾下載過離線填報軟件的,請務必重新下載,否則格式不對。
2.征集工作臺方聯系方式為:胡?情(臺灣工業技術研究院兩岸工作小組),電話(886)-3-5917646,傳真(886)-3-5910139,郵箱[email protected]。
3.請項目申報單位填寫項目申報書。如項目由一個單位牽頭、若干單位共同參與,應明確各自任務分工及經費分配等事宜。
4.請組織推薦部門于2014年7月14日16:00點前將申報材料1份統一報送至中國科學技術交流中心,不受理各項目申報單位的直接報送。
5.項目名稱應通俗易懂,不宜過于寬泛,盡量不要出現專業術語的外文縮寫。
6.本次申報的項目將作為2015年港澳臺科技合作專項的備選庫項目,項目的起始時間統一定為2015年4月1日,項目執行期一般為2-3年。
7.我辦將根據項目申報書提供的項目名稱、負責人等信息進行查重,如項目負責人正在承擔國家科技計劃(973、863、支撐計劃、國合專項等)項目(課題),如當年結題的可以提出申請,但需在研項目通過驗收后方可承擔新的項目。項目負責人和主要參加人員應遵守《國家科技計劃項目承擔人員管理的暫行辦法》(國科發計字〔2002〕123號)的相關規定。
四、聯系方式
聯系人:李嫣、許洪彬(中國科學技術交流中心臺港澳處),樂佳(科技部港澳臺辦公室)
電 話:(010)68598407、68598408
傳 真:(010)68572664
Email:[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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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港澳臺辦公室
201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