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08、2009年度國家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項目驗收和監理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0-12-30 來源:辦公室各省轄市科技局、各有關單位:
???按照《關于做好2008年度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項目驗收工作的通知》(國科農技字〔2010〕74號)和《關于做好2009年度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項目監理工作的通知》(國科農技字〔2010〕75號)精神,根據《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項目監理和驗收辦法》(國科農社字〔2002〕370號)文件規定,現將我省承擔實施的2008、2009年度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項目驗收和監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驗收監理對象及時間安排
???受科技部的委托,省科技廳將于2011年3月1日前組織專家對我省承擔的2008、2009年度國家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項目進行驗收和監理。請各項目主管部門指導項目承擔單位于2011年1月31日前做好驗收和監理的各項準備工作。
???二、驗收監理程序
???(一)成立專家組,召開驗收或監理會議。省科技廳聘任熟悉項目情況的管理、技術及經濟專家5―7人組成專家組,組織召開驗收或監理會議,聽取項目承擔單位匯報、實地考察、審閱有關材料并進行質疑答辯。
???(二)項目主持人負責向專家組匯報,原則上使用多媒體,時間控制在20分鐘內。
???(三)匯報內容主要包括:項目合同執行情況,資金到位及使用情況(驗收的項目要由有資質的會計或審計事務所對項目進行專項審計,并出具轉化資金項目專項審計報告及附注),成果的熟化程度,技術水平、技術指標和經濟指標的完成情況,項目執行期內所取得的效益等,取得的突出成績及經驗,存在的主要問題(監理項目要提出解決措施)、建議及打算等。
???(四)實地考察。專家組在聽取匯報、審閱材料的基礎上,對項目實施地或示范基地等進行實地考察,驗收項目進行過現場監理或因季節等客觀原因不需或無法進行現場考察的項目需提供現場監理材料或實測數據資料。
???(五)形成驗收或監理意見。在承擔單位回避的情況下,專家組合議形成項目驗收或監理意見,并在有關材料上簽字。
???三、驗收和監理材料
???(一)《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項目驗收表》或《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項目監理表》。
???(二)《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項目執行情況總結報告》。
???(三)《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項目合同書》復印件。
???(四)此次驗收和監理工作仍繼續使用監理驗收系統,項目驗收和監理材料的填報請登錄“國家科技計劃申報中心”網站(http://program.most.gov.cn/),點擊“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驗收或監理”欄目,打開項目驗收或監理材料文本按要求進行填報。承擔單位登錄的用戶名與密碼同申報項目時所用的一致,請各有關單位注意使用,網上系統逾期將自動關閉。提交的書面驗收或監理材料須在系統中打印,以保證網上傳送的電子版驗收或監理材料與上報的材料、報表、數據一致。
???(五)相關附件(保證一套材料為原件)①項目實施過程中取得的各類成果的證明材料(如鑒定證書、檢測報告、專利證書、各類獎勵證書、技術成果評價報告、論著論文等);已有產品或樣品的可附照片或樣本;財務報表和專項審計報告、資金到位證明、效益證明等。②其他能證明成果轉化工作的中試、試驗等原始記錄。③項目實施過程中形成的視頻資料(光盤)。
???《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項目驗收表》或《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項目監理表》須在系統中打印,單獨裝訂;《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項目執行情況總結報告》、《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項目合同書》及相關附件復印件按先后順序合訂。
???四、材料的提供、報送時間及其他要求
???除個別項目外,本次驗收監理工作原則上集中召開專家驗收或監理會議,承擔單位需為每位專家提供紙質材料一份。
???請各項目主管部門指導承擔單位按照驗收監理專家提出的修改意見將修改后的材料,包括驗收項目《驗收表》一式四份、監理項目《監理表》一式兩份,《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項目執行情況總結報告》、《合同書》復印件及相關附件合訂本一式兩份于2011年3月24-25日集中報送省科技廳農村科技處(鄭州市政三街4號2號樓303房間)。
???對2008年度項目,承擔單位沒有按期完成項目合同目標、目標差距較大以及驗收不合格的項目,科技部將按文件規定,視情況予以通報,除不可抗拒因素導致項目未能通過驗收外,取消該承擔單位再次申報轉化資金項目的資格。
???聯系人:程?艷??李明鳳
???電?話:0371-65526028?65952818
???E-mail:[email protected]
???附件:1.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項目執行情況總結報告
?????????2.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項目專項審計報告格式
?????????3.2008、2009年度國家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項目清單
??????????????????????????????????????????????????????????????????二O一O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