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檢查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3-03-05 來源: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處各省轄市和省直管試點縣(市)科技局、財政局、國稅局、地稅局,省地稅局直屬稅務分局,各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各有關單位:
???根據《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開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檢查的通知》(國科發火〔2012〕1220號,以下簡稱《通知》)要求,經研究,決定在全省范圍內開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的專項檢查?,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對象
???(一)有效期內高新技術企業;
???(二)參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中介機構;
???(三)參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專家。
???二、檢查依據
???《通知》(國科發火〔2012〕1220號,見附件1)。
???三、檢查內容
???(一)高新技術企業提交的申請材料及享受稅收優惠情況;
???(二)中介機構出具審計報告及收費情況;
???(三)專家出具評價意見及工作紀律情況。
???四、工作安排
???(一)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省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全省檢查工作,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省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
???(二)各省轄市、省直管試點縣(市)、國家高新區管委會科技部門牽頭,會同財政、國稅、地稅部門負責本轄區自查自糾工作。
???指導轄區內高新技術企業對照《通知》 中“檢查重點內容”的四、五、六方面內容進行自查,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自查表”(附件2);結合企業自查情況,組織對轄區內企業進行全面檢查,對于存在的問題要及時報告省領導小組辦公室并進行整改和糾正。
???按照屬地原則,組織轄區內參與高企認定工作的中介機構對照《通知》 中“檢查重點內容”的第二方面內容進行自查,填寫“中介機構自查表”(附件3)。各地科技、財政、國稅、地稅部門對于在高企申報初審過程中發現的中介機構有關情況(如不符合條件、未按規定進行專項審計、未按規定出具審計報告、亂收費等)及時總結,科技部門負責匯總整理。
???(三)各地于3月29日(周五)前完成本地區自查自糾工作。科技部門負責匯總報送有關材料,其中轄區內中介機構自查表一式兩份、中介機構情況報告一式一份(加蓋地市高企領導小組公章)及電子版于3月15日(周五)集中報送省領導小組辦公室;轄區內高新技術企業自查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自查自糾報告(提綱見附件4)、存在問題企業統計匯總表(附件5)、高新技術企業自查自糾情況統計表(附件6)以及企業補充完善有關材料(加蓋企業公章和地市高企領導小組公章)一式一份和電子版于3月29日(周五)前報送省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省領導小組辦公室結合地市自查情況,選擇重點地區進行現場檢查?,F場檢查時間為3月中旬至4月中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五)根據自查情況,省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對中介機構和專家進行重點檢查。
???五、有關要求
???(一)本次檢查的目的是保證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的順利實施和稅收優惠政策的貫徹落實,維護國家政策的嚴肅性、統一性。檢查工作要以規范程序、推動工作、促進企業發展為出發點和落腳點,通過檢查進一步推動我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健康有序開展,壯大我省高新技術企業隊伍,促進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
???(二)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明確專人負責,精心組織,統籌安排;各級科技、財政、國稅、地稅部門要全力配合、分工協作,認真做好各項工作。
???(三)各單位要認真學習領會文件精神、準確把握政策要點,妥善保存檢查材料,對檢查中發現的重大問題要及時向省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及時整改到位;在檢查過程中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將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六、聯系方式
???省科技廳高新處:?袁?崢??電話:0371-65958691
???省財政廳稅政處:?李?瑩??電話:0371-65808820
???省國稅局所得稅處:靳大增??電話:0371-66767756
???省地稅局所得稅處:任秀玲??電話:0371-65806336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材料報送地址:省領導小組辦公室(鄭州市花園路27號河南科技信息大廈省科技廳高新處2422房間)。
???附件:1. 《關于開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檢查的通知》(國科發火〔2012〕1220號)
???2.高新技術企業自查表
???3.中介機構自查表
???4.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自查自糾報告提綱
???5. 存在問題企業統計匯總表
???6. 高新技術企業自查自糾情況統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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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科學技術廳?河南省財政廳
???河南省國家稅務局?河南省地方稅務局
???2013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