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4年度河南省科學技術進步獎推薦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4-03-03 來源:科技成果轉化與管理處各省轄市科技局、省直管縣(市)科技局,各有關單位:
為做好2014年度河南省科學技術進步獎推薦工作,根據《河南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的有關規定,按照《2014年河南省科學技術進步獎推薦評審工作方案》的要求,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候選項目
(一)項目范圍和推薦條件
1.河南省科技進步獎授獎項目范圍是:技術開發類項目(含重大工程、科學技術成果推廣轉化、高新技術產業化項目)、社會公益類項目(含科普項目)、技術發明類項目、自然科學類項目(含科學專著)和軟科學類項目,各類項目的具體內涵見《河南省科技進步獎項目范圍》。
2.河南省科技進步獎分為一等獎、二等獎和三等獎,推薦各類一、二、三等獎候選項目應具備的基本條件見《河南省科技進步獎項目推薦條件》。
(二)項目要求
1.項目整體技術成熟可靠,已經過實施應用。
技術開發類、技術發明類和社會公益類項目的整體技術成果推廣應用必須滿2年以上(即2012年1月1日以前已開始應用),且至今仍在應用,并產生了較大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自然科學類項目提供的主要論文專著公開發表時間必須滿2年以上(即2012年1月1日以前已公開發表),但最長不超過10年(即2004年1月1日以后公開發表),其重要科學結論已為國內外同行所正面引用或者應用。
軟科學類項目的研究成果已影響和進入省委、省政府職能部門以上單位的決策,推廣應用必須滿2年以上(即2012年1月1日以前已開始應用),且至今仍在應用,并產生了較大的社會和經濟效益。
2.有審批要求的項目,已完成審批手續。
涉及有國家法律法規要求審批的項目,必須完成審批手續,提交相應的批準證明材料(如:新藥、醫療器械、動植物新品種、農藥、化肥、獸藥、食品、通信設備、壓力容器、基因工程和技術產品、標準等批準證明),且獲得批準時間必須滿2年以上(即2012年1月1日前已獲得審批)。
3.重大工程項目,已完成整體驗收。
重大工程項目(含綜合性基本建設工程、科學技術工程及企業技術創新工程等)必須在工程全面驗收后,經過2年以上的應用(即2012年1月1日前驗收),且至今仍在使用。與工程相關的單項技術成果也必須在整體工程驗收2年后方可推薦。
4.項目如曾列入省部級及以上計劃的,應當在項目整體完成且驗收通過后推薦,并提供計劃下達單位的驗收結論(意見)及驗收專家組名單。
5.2013年度經評審未授獎(通過形式審查進入評審程序)的項目,2014年度不能以此項目科技創新內容(主要科技創新、主要技術發明、重要科學發現、主要創新點等)再次被推薦為河南省科技進步獎候選項目。
6.主要工作在國外完成的項目不得推薦參評省科技進步獎,在國外工作期間發表的論文、取得的專利等不得作為推薦項目的支撐材料。
7.河南省科技進步獎不受理涉密項目,推薦材料不得填寫任何涉及國家秘密的內容。
8.候選項目應在推薦前完成科技成果登記。
(三)項目完成人要求
1.項目主要完成人是對項目的主要科技創新、主要技術發明、重要科學發現、主要創新點做出創造性貢獻的人員,或是在成果轉化、推廣應用、產業化過程中做出重要貢獻的人員。
2.對項目完成人數量實行限額。一等獎候選項目的主要完成人數量不超過15人,二等獎不超過10人,三等獎不超過7人。
3.項目主要完成人禁止重復申報,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為一個推薦項目的完成人參加河南省科技進步獎評審。
4.技術發明類項目前3位主要完成人必須是已授權知識產權的持有人(當該知識產權持有人少于3人時除外)。
5.自然科學類項目的所有完成人必須是提交的代表性論文專著的作者。
6. 僅從事組織管理和輔助服務的人員,不得作為項目的主要完成人。國家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人員一般不得作為項目的完成人。
(四)項目完成單位要求
1.項目主要完成單位是在項目研制、開發、投產、應用和推廣過程中提供技術、設備和人員等條件,對項目的完成起到組織、管理和協調作用的主要完成單位。
2.對項目完成單位數量實行限額。一等獎候選項目主要完成單位不超過10個,二等獎不超過7個,三等獎不超過5個。
3.除軟科學項目外,各級政府部門一般不得作為省科技進步獎的完成單位。
二、推薦辦法
(一)推薦渠道
1.河南省科技進步獎候選項目按照在地化管理和行政隸屬關系等原則進行推薦。各省轄市和省直管縣(市)科技管理部門、省直屬部門(單位)科技管理機構及經省科技廳認定的其他單位(特定的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等)為項目推薦單位。
2.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科技管理部門,負責推薦本地區所在單位的項目;省直屬部門(單位)的科技管理機構,負責推薦本部門所屬單位的項目;其他推薦單位,負責推薦相關項目。
3.一個單位(法人單位)的所有項目只能通過一個推薦單位推薦,禁止重復推薦和多渠道推薦。
(二)推薦指標
1.河南省科技進步獎實行限額推薦。2014年推薦指標初步設定為800項,各推薦單位的具體指標見《2014年度河南省科技進步獎推薦指標分配表》。
2.各推薦單位推薦的一、二等獎候選項目數不得超過總項數的50%,其中,一等獎候選項目數不得超過總項數的10%。除省衛生廳、省教育廳以外,其他省直部門原則上不得推薦醫療衛生項目。
3.各推薦單位要嚴格按照分配的指標推薦項目,超指標推薦不予受理。推薦單位確需增加推薦指標時,以公函提出正式申請,說明增加指標的理由,列出增加項目的清單和排序,并附項目簡介。于5月9日18時前報送到河南省科學技術信息研究院2號樓9層902房間(鄭州市緯五路與政六街交叉口東南角),逾期不予受理。經省科技廳批準方可正式推薦。
4.推薦指標的指標號和校驗碼,由河南省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辦公室統一發放,每個推薦項目只能使用一組指標號和檢驗碼,不可重復使用。
(三)推薦公示
1.各推薦單位要建立科學合理的遴選機制,按照要求客觀公正地推薦本地區、本部門的優秀項目。推薦的項目應通過互聯網等形式,在本地區、本部門范圍內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經核實處理后再次公示無異議的項目方可推薦。
2.公示內容包括項目名稱、推薦等級、項目簡介、全部完成人排序及對項目的貢獻、全部完成單位排序及對項目的貢獻等。
3.技術開發、社會公益和技術發明類項目還應公示推廣應用情況、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情況、曾獲科技獎勵情況、主要知識產權證明目錄等。
4.自然科學類項目還應公示論文專著目錄、代表性論文專著被他人引用的情況等。
5.軟科學類項目還應公示有關部門采用情況、社會和經濟效益、曾獲科技獎勵情況等。
(四)推薦步驟
推薦單位(或推薦單位組織完成單位)登錄“河南省科技進步獎推薦系統”,按照要求在線填寫、上傳和提交電子版推薦書。電子版推薦書提交后,通過網絡在線聯機打印紙質版推薦書,推薦單位按照要求上報紙質版推薦材料。
三、推薦材料
(一)推薦書填寫要求
1.推薦書是河南省科技進步獎評審的主要依據,各推薦單位要按照《河南省科技進步獎推薦書》(2014年版)的格式和填寫要求組織完成單位認真填寫,同時提供所要求的附件材料。重點突出項目的主要科技創新、主要技術發明、重要科學發現和主要創新點。推薦書應當完整、真實,文字描述要準確、客觀。推薦書所有內容應可公開。
2.推薦書包括主件和附件兩部分。完成單位要按照推薦書的格式和填寫要求,編制推薦書主件內容、準備相關附件材料。推薦單位對推薦書進行審核把關,提出項目的推薦等級和理由,對推薦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3.推薦書分為電子版推薦書和紙質版推薦書。推薦單位(或推薦單位組織完成單位)通過推薦系統在線填寫、上傳和提交電子版推薦書(包括主件和附件)。電子版推薦書一經提交,將不允許修改。紙質版推薦書主件須在電子版推薦書提交后,通過網絡在線聯機打印。完成人、完成單位和推薦單位應在推薦書要求的相關位置簽字、蓋章,與附件材料裝訂成冊形成紙質版推薦書。紙質版推薦書和電子版推薦書內容應完全一致,否則,將取消該項目的參評資格。
4.紙質版附件前需增加附件目錄,編寫附件頁碼。附件中項目應用證明(質量證明)、知情同意報獎證明須提供原件,專利證書、新藥證書、新品種審查證書等行業準入證明可使用復印件,但報送前推薦單位須審驗原件,保證復印件真實。
(二)推薦材料報送要求
1.推薦函一式兩份,附電子文檔1份(Word格式)。內容包括推薦項目公示情況、項目數量和項目匯總表等,其中公示情況包括公示時間、內容、方式、范圍、結果等。沒有進行推薦公示的,或沒有說明公示情況的,將不予受理。《推薦項目匯總表》應通過推薦系統生成打印,并加蓋推薦單位公章。
推薦函應是正式公函。各省轄市推薦函由市科技局行文,省直管縣(市)由所在縣(市)人民政府行文,省直屬部門(單位)由部門(單位)行文,其他推薦單位以單位法人名義行文。
2.紙質推薦書一式兩份,其中原件1份(封面頂部右上角標注“原件”字樣),復印件1份。推薦書主件、附件應一并裝訂。
3.推薦二等獎以上的項目須提供電子講稿。格式為PPT文件(含語音講解),制作成光盤,作為推薦材料的一部分一并報送。電子講稿時長不超過12分鐘,其中10分鐘介紹主要科技創新(技術發明、重要科學發現、主要創新點),2分鐘介紹完成人員貢獻。
4.科普項目需附2套科普作品;軟科學類項目需附1套項目《研究報告》,并通過推薦系統上傳《研究報告》(PDF格式)。
5.有以下情況的推薦項目,應提交相應的書面報告。
(1)完成人本人不能簽名的,應由推薦單位提交紙質書面說明。
(2)推薦單位對推薦項目的評審專家有回避要求的,應提交專家回避報告,詳細說明提請回避的理由,并填寫“回避專家申請表”,每個項目提出的回避專家不超過三人。
6.推薦技術開發類和技術發明類一等獎的項目,須同時提交由省科技廳指定會計師事務所提供的本項目經濟效益審計報告、或國家認證機構的測算分析報告、或行業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相關報告或證明不與推薦書裝訂在一起,單冊裝訂,不用作為電子版附件上傳,與紙質版材料一起報送。
推薦二、三等獎的項目,省科技廳將隨機抽取一定比例進行經濟效益審計。
7.每個推薦項目的全部推薦材料要裝在一個資料袋內,并將推薦書第一頁(項目基本情況)復印,貼于資料袋封面。推薦材料概不退回,請各單位自留底稿。
(三)報送時間及地點
電子版推薦書提交時間為4月26日0時至5月25日24時,工作網網址:http://cg.hnkjt.gov.cn 。
紙質推薦材料報送時間為5月26日至5月30日,報送地點為河南省科學技術信息研究院2號樓9層902房間(鄭州市緯五路與政六街交叉口東南角)。
各推薦單位要按照《2014年度各推薦單位上報時間安排表》的具體要求推薦上報,逾期報送的,不予受理。
四、退出評審、撤獎有關規定
為了減少獎勵資源浪費,保證科技獎勵項目推薦、評審的嚴肅性和權威性,省科技進步獎候選項目及其完成人、完成單位在受理項目公告后要求退出評審或放棄獎勵的,經全部主要完成人簽字、主要完成單位協商一致、推薦單位同意,由推薦單位以公函形式向省科技廳提出正式申請。經批準同意退出評審或放棄獎勵的,如再次以該項目主體或相關技術內容推薦申報省科技進步獎評審,須隔一年以上。申請緩評的視同本年度棄獎,需隔年申報。
五、紀律要求
為確保今年科技進步獎推薦工作順利進行,做到客觀、公正、廉潔、高效,項目完成人、完成單位和推薦單位及相關人員要嚴格遵守《河南省科學技術獎評審工作行為準則(試行)》(豫科〔2012〕62號)的各項要求。
項目完成人、項目完成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剽竊他人成果,不得弄虛作假,不得在科技獎評審活動中提供虛假資料、信息;不得向科技獎評審組織者、推薦者、評審委員饋贈錢物或給予其他好處;不得捏造或歪曲事實,中傷、貶低科技獎組織者、推薦者、評審委員和其他推薦項目或其他完成人員;不得以不正當手段獲取有關科技獎評審的情況;不得組織和參與任何可能影響評審公正性的活動。
推薦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利用組織推薦活動之便謀取不正當的利益;不得違反保密規定,擅自泄露推薦書內容、相關技術秘密和異議人或舉報人姓名;不得索取或者接受科技獎評審對象及相關人員的禮金、禮品、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可能影響公正性的宴請或其他好處;不得組織和參與任何可能影響評審公正性的活動。
對違規的單位和人員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對涉及到的項目將取消參評資格。
六、其他事項
(一)二等獎項目答辯
二等獎項目答辯時,完成人不到現場,采取播放電子講稿的方式進行。電子講稿播放后,評委通過電話進行質疑答辯。答辯人原則上為第一完成人,答辯時進行全程錄音。第一完成人不能答辯時,要說明原因。由其他人員代為答辯,但答辯人必須是項目前三名完成人。二等獎項目推薦書中,第一完成人填寫的辦公電話號碼和移動電話號碼為答辯電話。屆時,項目的前三名完成人在提供的答辯電話旁等候答辯。
(二)一等獎項目答辯
一等獎候選項目在二等獎項目答辯評審的基礎上產生。一等獎項目采取現場答辯的方式進行,要求另外制作電子講稿(PPT文件),但不制作配套音頻文件,屆時現場匯報和答辯,匯報時間為15分鐘,其中13分鐘介紹主要科技創新(技術發明、重要科學發現),2分鐘介紹完成人員貢獻。項目第一完成人到現場答辯,答辯時進行全程錄像。第一完成人不能答辯時,要說明原因。由其他人代為答辯,但答辯人必須是項目前三名完成人。申報一等獎的完成單位可以提前準備電子講稿。
(三)聯系人、聯系電話
河南省科技獎勵工作辦公室
聯系人:徐志華
聯系電話:0371-65953242
河南省科技信息研究院
聯系人:張雪嬌 艾棟
聯系電話:0371-65995171、65968665
河南科技網:http://kjt.henan.gov.cn
河南科技獎勵工作網:http://cg.hnkjt.gov.cn
201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