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4年煤礦瓦斯綜合治理財政獎補資金分配實施方案的公示
發布時間:2014-06-30 來源:00000078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煤礦瓦斯防治和利用工作的意見》(豫政〔2012〕46號)和《河南省財政廳關于組織申報2014年煤礦瓦斯綜合治理財政獎補資金項目的通知》(豫財環〔2014〕16號)的要求,結合我省目前的煤礦防治形勢,以及近年來的煤礦瓦斯抽采利用目標、地面煤層氣開發利用目標完成情況,經研究2014年煤礦瓦斯綜合治理財政獎補資金重點放在瓦斯利用工程和項目上,現提出我省2014年度煤礦瓦斯綜合治理財政獎補資金分配實施方案,現予公示。
如對方案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向河南省煤礦瓦斯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反映。以單位名義反映問題應加蓋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的提倡實名。
公示時間:2016年6月26日至7月3日,共7天。
聯系電話:0371-87519163/87519165(傳真)
郵寄地址:鄭州市金水東路39號河南出版大廈B817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聯系人:郭山嶺
附件:2014年度煤礦瓦斯綜合治理財政獎補資金分配實施方案
河南省煤礦瓦斯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4年6月25日
2014年省煤礦瓦斯綜合治理財政獎補資金
分配實施方案
根據我省目前的煤礦瓦斯防治形勢,以及煤礦瓦斯抽采利用目標、地面煤層氣開發利用目標的完成情況,2014年度煤礦瓦斯綜合治理財政獎補資金以杜絕煤礦瓦斯事故為前提,重點對2013年度從事煤炭開采、地面煤層氣開發利用及瓦斯研究等省內注冊的企事業單位在煤礦瓦斯抽采量、利用量、新建利用工程項目、地面煤層氣開發項目上給于獎補。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獎補資金分配原則
(一)2013年內未發生瓦斯死亡事故、瓦斯防治制度健全、瓦斯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標準化建設符合要求、財政獎補資金使用規范的煤炭和煤層氣企業均可參與獎補資金分配。
(二)各單位申請獎補資金分配按年度新建煤礦瓦斯利用工程項目、新建地面煤層氣開發工程項目、年度煤礦瓦斯利用量、年度煤礦瓦斯抽采量占獎補資金的權重分別按40%、25%、20%、15%進行計算。財政獎補資金補助到具體項目上。
二、獎補資金分配計算公式
某單位獎補資金總額=總獎補資金額*∑(各項因素差異系數*各項因素所占權重)
(一)煤礦瓦斯利用新建工程項目差異系數:單位煤礦瓦斯新建利用工程項目/∑全省煤礦瓦斯新建利用工程項目
1.提供煤礦瓦斯利用工程可研(或設計)審批、立項(或備案)材料;
2.提供利用工程項目開工報告、施工合同、投資證明等證明材料(包括瓦斯發電、乏風氧化、瓦斯提純和液化等)。
(二)新建地面煤層氣開發工程項目差異系數:單位新建地面煤層氣開發工程項目/∑全省新建地面煤層氣開發工程項目
1.提供地面煤層氣工程可研(或設計)審批、立項(或備案)材料;
2.需提供地面煤層氣工程施工合同、開工報告及資金結算憑證等證明材料。
(三)瓦斯利用量差異系數:單位瓦斯利用量/∑全省瓦斯利用總量
1.瓦斯利用量(包括發電、民用、自用量等)需提供瓦斯利用量年度統計報表,并經過具備煤層氣(瓦斯)抽采計量認證資質的單位認證,出具認證報告;
2.瓦斯銷售量需提供相關銷售票據或證明;
3.其它能證明瓦斯利用的材料。
(四)瓦斯抽采量差異系數:單位瓦斯抽采量/∑全省瓦斯抽采總量
1.提供瓦斯抽采計量監控系統機打年度報表,經過具備煤層氣(瓦斯)抽采計量認證資質的單位認證,出具認證報告;
2.其它能證明抽采量的證明材料。
三、評審發放程序
1.省煤礦瓦斯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省財政廳牽頭組織煤炭行業管理及監管、監察部門和專家對煤炭企業申報材料按照獎補資金各項因素要求進行評審確認;
2.省煤礦瓦斯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評審結果,按照獎補資金分配計算公式確定各單位獎補資金分配金額,在有關媒體進行公示后送達省財政廳,由省財政廳按照相關規定下撥獎補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