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申報2012年度國家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項目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2-03-07 來源:農村處各市(州)及擴權縣(市)科技局、財政局,省級有關部門,省級有關科研院所、高等學校:
??? 根據科技部《關于發布2012年度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國科辦農〔2012〕6號)要求,現將我省2012年度申報國家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以下簡稱“轉化資金”)項目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一)限額申報。各市(州)、擴權縣(市)、省級有關部門、科研院所和高等學校推薦項目數量不得超過下達指標數,否則將不予受理。推薦項目控制指標如下:
1、成都市5項,其他市(州)各2項,擴權縣(市)各1項。
? 2、四川農業大學、省農科院各6項,四川大學、中科院成都分院、西南民族大學、農業部沼氣研究所各2項,其他省級獨立法人科研院所和高等學校各2項。
3、省農業廳、省教育廳、省林業廳、省水利廳、省畜牧食品局各2項,省糧食局、省供銷社各1項。
(二)項目類別。2012年,我省將向國家科技部、財政部推薦項目30項,其中:重大項目(支持額度一般為300萬元/個)1項,重點項目(支持額度100萬元/個)和一般項目(支持額度60萬元/個)共29項。
(三)各市(州)、擴權縣(市)項目,分別由所在市(州)、擴權縣(市)科技局、財政局聯合行文向省科技廳、省財政廳推薦;省級有關部門項目,由該單位向省科技廳、省財政廳行文推薦;省級科研院所和高等學校項目,由省級主管部門向省科技廳、省財政廳行文推薦。
(四)重大項目的組織,要突出支持對發展區域經濟、延長產業鏈,促進科技創業、培育新興經濟增長點具有重大作用的集成配套技術成果。重點項目和重大項目必須由企業牽頭,一般項目優先支持由企業牽頭,鼓勵大學及科研機構與企業分別作為技術成果持有方和轉化方共同承擔。由企業牽頭的項目要求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進行配套資金投入。牽頭申報企業須內資或內資控股,注冊成立1年以上,注冊資金須大于所申報項目的支持額度,資產負債率不超過60%,申請項目須在其法人證書規定的業務范圍內。
(五)圍繞四川省現代農業科技創新產業鏈示范工程、新農村示范片農業科技園區建設申報的項目,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
(六)不支持已列入其它國家科技計劃并得到國家科技計劃支持的、目前尚未驗收的項目。已撤銷(并)科技局的縣所屬的科研院所、企業等申報的項目暫緩審議。
(七)本著“誰推薦,誰負責”的原則,各推薦單位務必認真組織,嚴格把關。若推薦的項目出現重大失誤,將取消推薦單位下一年度推薦資格。
其它申報要求詳見2012年度國家轉化資金項目申報指南和申報須知(可從網站http://www.agrifund.cn下載)。
二、項目申請
(一)申報程序
2012年度國家轉化資金項目申報實行數字化管理,申報單位需要通過登錄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申報中心網站(http://program.most.gov.cn)進行網上申請。
(二)申請文件
1、申請文件由3個部分組成:《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項目申請書》、《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相關附件(含附件目錄)。
2、申請材料的紙質文件采用A4紙打印(復印件盡量雙面復印),并要求按封面(封面的文字內容按“項目申請書”封面格式填寫)、總目錄、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附件清單(目錄)、附件、封底的順序裝訂成正式出版書籍樣式。同時,在書脊上部注明申請項目的名稱、下部注明“四川省科技廳”。
3、紙質申請材料一式4份。4份申請材料申請書首頁的“申請單位公章”、“單位法定代表人簽章”均須為原件。
請申報單位掃描項目的主要附件之關鍵部分,并將掃描圖片分別按序粘貼到以相應內容命名的word文件后報送到四川省農村科技發展中心。Word文件中的圖片須保持清晰,且每個Word文件不得大于
2012年國家轉化資金項目申報指南、申報須知、申請文件詳見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網站(http://www.agrifund.cn)。
(三)受理單位與截止時間
省科技廳、省財政廳委托省農村科技發展中心負責我省2012年度國家轉化資金項目的受理工作。受理截止時間為3月26日17:00,以申請材料到達成都市的郵戳時間為準。
聯系人和聯系電話:
省農村科技發展中心 ?嚴建華 ?郭紅
028-85284099(兼傳真) 85284899
E-mail:[email protected],QQ:104930696
省科技廳農村處 ?楊柳? 蔡紅
028-86678529? 86729801
省財政廳農業處 ?楊波? 劉俊宇
028-86725985
報送材料地址:
成都市成科西路3號四川省農村科技發展中心,郵政編碼:61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