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知識產權局關于開展2013年上海市專利代理機構年檢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3-08-23 來源:上海市知識產權局各專利代理機構:
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關于開展2013年專利代理機構和專利代理人年檢工作的通知》(國知辦發法字[2013]55號)的要求,我局按照《專利代理管理辦法》的規定,開展上海市2013年專利代理機構年檢工作。現將年檢工作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檢對象
1、本市于2013年8月31日前經國家知識產權局批準設立的專利代理機構以及開辦專利代理業務的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代理機構”)均應參加年檢;
2、代理機構的分支機構應隨所屬代理機構參加年檢。
二、年檢內容
1、專利代理機構是否符合《專利代理管理辦法》規定的設立條件;
2、專利代理機構的合伙人或者股東是否符合《專利代理管理辦法》規定的條件;
3、專利代理機構是否有《專利代理懲戒規則(試行)》第六條、第八條列出的違法違紀行為;
4、專利代理機構從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的專利代理業務以及其他業務的開展情況;
5、專利代理機構的財務情況;
6、其他應當予以年檢的其他內容。
三、年檢程序
專利代理機構應當于2013年9月1日至9月30日期間登錄“專利代理管理系統”(網址http://dlgl.sipo.gov.cn)填報和提交本專利代理機構及所屬專利代理人的年檢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市知識產權局對提交年檢材料并經專利代理人協會完成專利代理人年檢審核后的專利代理機構進行網上審核,提出專利代理機構年檢合格或者不合格的審核意見;對于不符合有關規定的專利代理機構,應當要求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和重新填報年檢材料,并告知其原因。
市知識產權局將在10月31日前完成專利代理機構年檢的網上審核工作,并將年檢工作總結和專利代理機構初步審核結果匯總表報送國家知識產權局。對于材料齊全、內容無誤、年檢合格的專利代理機構,國家知識產權局于2013年11月30日前向社會公告第一批通過年檢的專利代理機構相關信息。
對于經年檢發現專利代理機構不符合《專利代理管理辦法》有關規定需要限期改正的,市知識產權局將于2013年12月20日前核實其是否已按照要求改正,結果報送國家知識產權局。國家知識產權局于2014年1月31日前向社會公告第二批通過年檢、未參加年檢以及年檢不合格的專利代理機構相關信息。
除上述兩次公告外,國家知識產權局不再針對個別專利代理機構的年檢結果向社會發布公告。
四、其他事項
1、為確保“專利代理管理系統”中專利代理機構和專利代理人各項基礎數據的準確完整,保證2013年度年檢工作的順利進行,專利代理機構和專利代理人應當于2013年8月19日至8月31日期間登錄管理系統,認真核對本機構或者本人的各項數據。逾期未進行數據核對的,由于數據錯誤造成的后果自負。
2、專利代理機構注冊證(副本)年檢記錄欄目已經填滿需要換發的,專利代理機構應當于10月20日前將舊的專利代理機構注冊證(副本)交到市知識產權局,
???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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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三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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