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布本市醫療機構基本藥物集中招標采購第二批中標藥品醫院供應價格和最高零售價格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1-08-16 來源: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滬價費(2011)010號?
各區(縣)發展改革委(物價局)、各區(縣)衛生局、各有關藥品經營單位:
??? 根據本市藥品價格管理有關規定,現公布本市醫療機構基本藥物集中招標采購第二批中標藥品醫院供應價格和最高零售價格,請遵照執行,并就執行中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 一、按照《上海市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工作方案(試行)》的有關規定,本市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配備使用的基本藥物應在不超過附表中醫院供應價格的前提下,實施零差率銷售。
??? 二、本市其它各級各類醫療機構銷售的基本藥物,應在不超過附表中最高零售價格的前提下,按實際采購價格順加不超過15%的加價率銷售。
??? 三、本市社會零售藥房及其他藥品經營單位銷售的基本藥物,其最高零售價格不得高于附表中公布的最高零售價格。
??? 四、本市各級各類醫療機構采購基本藥物的使用范圍,應按照市衛生局有關規定執行,即: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須從附表“使用范圍”一欄標示為“全市”的中標企業中采購,其他各級各類醫療機構須從標示為“全市”和“非基層”的中標企業采購。
??? 五、各級物價部門應加強對此次公布的藥品價格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不按本通知規定執行的要依法查處。
??? 本通知自2011年8月20日起執行。
??? 特此通知。
??? 附件:《本市醫療機構基本藥物集中招標采購第二批中標藥品醫院供應價格和最高零售價格表》
上海市物價局
上海市衛生局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