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評審小組辦公室關于開展2011年度本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1-01-26 來源: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滬發改服務(2011)003號
??? 為推動本市現代服務業的快速發展,加快形成服務經濟為主的產業結構,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上海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使用和管理辦法的通知》(滬府發〔2009〕24號,詳見附件1)精神,現就開展2011年度本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以下簡稱“引導資金”)項目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 一、關于項目單位申報
??? 1、請項目單位填寫引導資金項目申請表(項目申請表及填寫說明請在市發展改革委網站fgw.sh.gov.cn中表格下載欄中下載),并準備項目批準文件等相關附件(紙質材料,詳見項目申請表說明)。
??? 2、請項目單位將填寫好的項目申請表(電子版)和項目批準文件等相關附件(紙質材料,一式兩份)提交至項目單位稅收征管關系所在區縣有關部門(各區縣聯系人、電話和單位詳見附件2)。
??? 3、項目單位所申報的項目必須是在建或今年年內開工的項目。各區縣受理項目單位申報項目的截止時間及其他有關要求由各區縣決定。
??? 二、關于區縣轉報
??? 1、請各區縣在收到項目單位申報材料后,將擬申請引導資金支持的項目申請表導入到上海市服務業項目管理信息系統(請登陸http://szjspm.sicc.cn:8095/main/login.jsp進入)。
??? 2、請各區縣對申報項目進行初步篩選,嚴格把關。對篩選后擬申請引導資金支持的項目,打印出由管理信息系統生成的項目申請表(需加蓋區發展改革委、區財政局和項目單位公章)和項目匯總表(需加蓋區發展改革委、區財政局公章)。
??? 3、請各區縣抓緊編制2011年度引導資金年度申請報告(具體要求詳見附件1)。其中,申請報告中要承諾區縣財政對申請引導資金支持的項目,以不低于1∶1的比例給予配套。
??? 三、關于材料報送
??? 1、信息系統報送。請各區縣于3月31日前將本區縣轉報的擬申請引導資金支持的項目申請表,通過上海市服務業項目管理信息系統,報送至上海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評審小組辦公室。
??? 2、紙質材料報送。請各區縣于3月31日前將引導資金年度申請報告、項目匯總表、項目申請表及項目批準文件等相關附件材料(以上材料都為一式兩份)報送至上海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評審小組辦公室(報送地址:上海投資咨詢公司 延安東路1200號12樓,郵編:200003,聯系人:孫蔚,電話:63903366-2052)。
??? 特此通知。
??? 附件:
??? 1、《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上海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使用和管理辦法的通知》(滬府發〔2009〕24號)
??? 2、上海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各區縣聯系人一覽表
上海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評審小組辦公室
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代章)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