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13-2014年度“上海市科普示范街道(鎮、鄉)”申報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3-12-08 來源: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各區縣科委(協):
根據《上海市科普事業“十二五”發展規劃》提出的實施“社區居民科學素質提升計劃”要求,在原“上海市科普示范社區(街道、鎮)”和“上海市科研成果推廣應用示范社區”基礎上,全市將開展“上海市科普示范街道(鎮、鄉)”創建活動。為做好2013-2014年度“上海市科普示范街道(鎮、鄉)”的申報工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義
為進一步推動本市各街道(鎮、鄉)科普工作的開展,促進街道(鎮、鄉)科普工作在示范中培育特色,在特色中打造品牌,在品牌中凸顯精品,推動街道(鎮、鄉)科普工作不斷向廣度和深度發展,發揮先進經驗對面上工作的帶動作用,使街道(鎮、鄉)科普工作更好地造福居民生產與生活,為創新驅動、轉型發展和文明城區創建提供強有力的保障。
二、政策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普及法》第二十九條各級人民政府、科學技術協會和有關單位都應當支持科普工作者開展科普工作,對在科普工作中做出重要貢獻的組織和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
按照《上海市科學技術進步條例(2010年修正本)》第三十六條市科學技術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科學技術普及評估指標體系,構建科學技術普及監測工作網絡,定期對市民的科學素質進行測評,對科學技術普及場館運行情況、科學技術普及項目和重大科學技術普及活動的開展情況進行考核、評估。
三、適用范圍
科普示范街道(鎮、鄉)適用范圍為上海市17個區縣所屬街道(鎮、鄉)。
四、創建標準
科普示范街道(鎮、鄉)是指通過科普工作內容、機制、組織、載體和手段等方面的創新,使轄區內公眾科學素質和創新意識提升明顯,創新文化與科學普及結合緊密,科普工作成效顯著,并能起到一定的引領、示范作用(見附件1)。
五、申報要求
1、各區縣可以科普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科委(協)等部門共同組織提名申報,并報區縣科普工作聯席會議通過。
2、評審工作將嚴格按照創建標準,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實事求是的原則,申報街道(鎮、鄉)若涉及弄虛作假等行為,一經查實,將撤銷其榮譽。
3、申報市級科普示范街道(鎮、鄉),須具備區縣級以上文明社區(文明鎮、文明鄉)或區縣級以上科普示范街道(鎮、鄉)資格。
4、各區縣在初評的基礎上,可推薦申報市級科普示范街道(鎮、鄉)1-2家。
5、各申報街道(鎮、鄉)需按要求填寫《上海市科普示范街道(鎮、鄉)推薦申報表》(見附件2),并提交2000字左右的創建工作申報材料(一式十份)。
六、實施周期
市級科普示范街道(鎮、鄉)一年一評,原則上每年全市評選20家。市級科普示范街道(鎮、鄉)實施周期為兩年,第一年主要是培育,第二年重點為創建特色與品牌。獲得上一輪市級科普示范街道(鎮、鄉)稱號的單位,需重新參加新一輪的申報與評審。
七、表彰獎勵
1、上海市科普示范街道(鎮、鄉)的評審結果將在本市有關媒體或網站上進行公示,接受公眾監督。
2、上海市科普示范街道(鎮、鄉)由上海市科普工作聯席會議授牌,并在每年科技活動周期間予以表彰。
3、對獲得上海市科普示范街道(鎮、鄉)榮譽的單位,上海市科普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將對其中20%左右的街道(鎮、鄉)進行項目資助。各區縣可根據自身財力,對市級科普示范街道(鎮、鄉)給予一定比例的項目扶持。
八、材料報送
請于2014年3月5日前,將“上海市科普示范街道(鎮、鄉)申報材料報上海科普教育促進中心(申報工作委托單位)。
聯系人:潘永囡
電? 話:64317835
地? 址:淮海中路1634號506室
郵? 編:200031
特此通知。
附件:
1.上海市科普示范街道(鎮、鄉)創建標準(暫行)
2.上海市科普示范街道(鎮、鄉)推薦申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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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科普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
201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