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檢查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3-03-13 來源: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各有關單位:
根據《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開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檢查的通知》(國科發火〔2012〕1220號)要求,市科委、市財政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知識產權局聯合頒發《關于開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檢查的通知》(滬科合〔2013〕第5號文,并制定了《關于開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檢查的實施方案》,在全市范圍內開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專項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機制
上海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檢查由上海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指導小組統一領導,由市科委、市財政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知識產權局組成聯合檢查組,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辦公室具體負責對本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的檢查與實施。
二、檢查對象
1、各區縣、各分園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受理部門(以下稱“認定受理機構”)以及認定辦公室;
2、參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項審計工作的中介機構(以下稱“中介機構”);
3、參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專家(以下稱“專家”);
4、在有效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
三、檢查依據
《科技部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開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檢查的通知》(國科發火〔2012〕1220號)(附件1)。
四、檢查內容
1、認定受理機構形式審查及認定辦公室工作開展情況及工作成效;
2、中介機構出具審計報告及收費情況;
3、專家出具評價意見及工作紀律情況;
4、高新技術企業提交申請材料及享受稅收優惠情況。
五、工作安排
1、企業自查自糾。各高新技術企業對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08〕172號)的認定條件和國科發火〔2012〕1220號要求內容進行自查,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自查表(附件2),提交企業主管稅務機關所在地認定受理部門,注冊在張江高新區和紫竹高新區的企業交各園區認定受理部門(附件5)。企業對于發現問題,要主動向所在地認定受理部門報告,并及時整改。時間要求:2013年3月1日至3月31日。
2、中介機構自查自糾。參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中介機構根據檢查重點進行自查,填寫中介機構自查表(附件3),統一提交上海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辦公室。時間要求:2013年3月1日至3月31日。
3、區、縣,分園檢查。各認定受理部門對本轄區內的高新技術企業進行排查,并形成高新技術企業檢查報告(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情況、主要問題、整改及處理情況、自查自糾工作成效、典型案例、意見建議等),并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自查自糾情況統計表(附件4)。時間要求:2013年4月10日前。
4、重點檢查。在企業自查和區、縣,分園檢查的基礎上,選擇重點企業,市科委、市財政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知識產權局組成聯合檢查組,有針對性地進行實地抽查。抽查時間:2013年3月1日至4月30日。
六、工作要求
1、各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此次檢查工作,分管領導要親自掛帥,科技、財政、國稅、地稅部門分工負責,相互配合做好檢查工作。
2、各相關單位要認真學習領會和準確把握政策要點,不得掩蓋檢查中發現的違規行為,要及時上報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辦公室,并提出處理建議,限期整改。
3、各認定受理部門要認真統計匯總本地區高新技術企業自查表,2013年4月10日前將高新技術企業檢查報告、自查自糾情況統計表(附件4)同時以書面和電子郵件形式報送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辦公室。
各相關單位在檢查中出現的問題,請及時與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辦公室聯系。
聯系人:夏潔、吳蓓蕾、孫東方、顧維民
電? 話:68795959-3035、3056、3052、3053
傳? 真:58380017
地? 址:張東路1387號34幢304室
附件:
1、《科技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開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檢查的通知》(國科發火〔2012〕1220號)
3、中介機構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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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辦公室
二〇一三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