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12年度上海市科學技術獎推薦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2-04-17 來源: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滬科〔2012〕102號
各有關單位、有關專家:
為做好2012年度上海市科學技術獎勵工作,根據《上海市科學技術獎勵規定》(市政府〔2007〕第67號令)和《上海市科學技術獎勵規定實施細則》(滬科〔2007〕319號)的規定和要求,現將2012年度推薦上海市科學技術獎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獎勵重點
重點調整科技獎勵結構,突出鼓勵原始創新和重大發明創造,鼓勵企業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創新成果,加強并擴大獎勵科普創新成果,大幅度減少科技進步獎數量(20%左右)。
二、推薦要求
1、獎勵類別。今年本市科學技術獎推薦的獎勵類別包括: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國際科技合作獎。
2、推薦對象。在本市從事科學研究、技術發明、技術開發、成果轉化和產業化等科技創新活動,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科技成果并做出突出貢獻的自然人(國籍、戶籍不限)、法人。項目完成人屬于局級領導崗位的需詳細填寫有關科技創新貢獻。
3、評審分組、范圍與條件。不同獎勵類別的評審分組、范圍與條件詳見《上海市科學技術獎勵規定實施細則》和《2012年度上海市科學技術獎勵推薦工作手冊》。
科學技術普及組評審范圍擴大到科普作品(包括科普圖書、科普影視作品和音像制品)、科普展品、科普人才。
4、推薦自然科學獎項目提交的論文、專著,必須公開發表2年以上(2010年2月底前發表)。
推薦技術發明獎項目的核心技術必須取得授權發明專利,并提交相關知識產權證明,且整體技術應用必須2年以上(2010年2月底前)。
推薦科技進步獎項目,整體技術應用必須2年以上(2010年2月底前)。土木工程類項目必須在工程投入使用后,工程驗收2年以上(2010年2月底前),與該工程相關的單項技術成果也必須在整體工程驗收2年后才可報獎。
5、連續兩年推薦而未授獎的項目,必須隔1年后才可再次推薦。上年度初評通過自行要求撤回的項目(候選人),必須隔2年后才可再次推薦。
6、成果登記。凡推薦申報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的項目(科普項目除外),必須辦理科技成果登記手續。
7、推薦資格。市政府各區縣、委辦局、集團公司以及其他市科委認定的具有推薦資格的主管部門或單位作為推薦部門,負責推薦本轄區、本部門、本單位所屬的組織和個人完成的項目;跨地區、跨部門、跨單位合作完成的項目由第一完成單位的主管部門負責匯總推薦資料,按規定程序推薦;各類企業、外地在滬單位、自然人、原部屬在滬企事業單位,均可由所在區縣推薦;上海市科技功臣獎獲獎人、中國科學院院士和中國工程院院士可3人以上每年共同直接推薦所熟悉專業的項目(人)1項;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獎人每年可直接推薦項目(人)1項。
8、公示。凡推薦申報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的項目,必須于申報前在第一完成單位進行公示,公示可采用張榜或網絡形式,公示時間為一周,公示內容包括:項目名稱、主要完成單位、主要完成人。第一完成單位將公示內容和公示結果報推薦單位,由推薦單位將公示結果匯總情況以書面報告形式提交。
經形式審查合格的項目,將在上海市科學技術獎勵管理辦公室網站進行公示,公示內容有項目名稱、主要完成單位、主要完成人和項目簡介。技術發明獎和科技進步獎項目還將公示應用與引用情況、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三、推薦材料
2012年上海市科學技術獎將采用新版項目推薦系統,請于2012年4月20日起登錄http://www.jlb.sh.cn/xmsb進行申報。為適應網絡評審需要,請按下述要求準備有關材料。
1、2012年上海市科學技術獎將分別使用統一格式的不同獎勵類別的推薦書,推薦書要認真填寫,重點突出項目的主要發現、發明或者技術創新內容,以及取得的經濟社會效益情況,但不能涉及技術保密的內容。
2、推薦材料內容。
報送推薦材料包括:書面推薦材料1套(推薦書和附件材料的合訂本,應為原件,存檔用),不超過80頁;推薦書主件及附件電子文檔1套,通過網上提交。
科普作品必須提供出版的最新版本科普圖書、影視作品光盤、音像制品3套。
3、網絡推薦要求。
請各推薦單位和項目完成單位登錄上海市科學技術獎勵管理業務平臺http://www.jlb.sh.cn/xmsb,下載申報客戶端,安裝后使用推薦號和檢驗碼登錄推薦系統。推薦單位的推薦號和檢驗碼另行發放,完成單位的推薦號和檢驗碼向所屬推薦單位申請。
4、請各推薦單位、推薦人掌握標準,對推薦對象材料的真實性認真審核,出具書面推薦意見,并加蓋推薦單位公章或由推薦人本人真實簽名。
四、推薦時間與材料送交地點
1、書面推薦材料受理時間:2012年5月7日~11日。
2、為了保障網絡推薦工作的順利進行,按單位分類確定各推薦單位網絡推薦截止時間,具體要求如下:
(1)各區縣、中科院上海分院、上海科學院和具有直接推薦資格的單位網絡推薦工作的截止日期為2012年5月7日。
(2)各集團公司網絡推薦工作的截止日期為2012年5月9日。
(3)市政府各委辦局網絡推薦工作的截止日期為2012年5月11日。
3、推薦材料受理單位與地點:上海市科學技術獎勵管理辦公室和上海市科學技術獎勵中心(中山西路1525號技貿大廈1216室),郵編:200235,聯系電話:64682285、54259532、54259713,聯系人:包豫,顧旭峰,竇海青。
請各推薦單位和推薦人在上述期限內,集中向推薦材料受理單位按規定要求送交有關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五、其它事項
各專業評審組會議評審時,部分項目有可能要參加遠程電話答辯,參加答辯的完成人應及時做好有關答辯的準備工作。
推薦申報上海市科學技術獎不收取任何費用。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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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
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