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11年度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公告
發布時間:2011-03-24 來源: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各有關單位:
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08】172號)、《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08】362號)和《上海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實施辦法》(滬科合【2008】第025號)的有關精神,從2011年4月1日起在全市開展2011年度上海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申報工作,接受符合條件的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2011年度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將繼續實行在網上申報材料、專家評價、公示和公告。有關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辦事指南、《申請書》和有關通知等均在“上海科技”網站()--網上辦事、上海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公布。
申請認定的企業,首先進入“全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http://www.innocom.gov.cn)按要求注冊登記,獲取用戶填報號。 根據獲得的用戶填報號,在“上海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按要求填報相關材料,填報過程中注意保存,再次開機后,仍可以對未正式提交之前的保存材料進行修改,確認填報完成后網上正式提交,一旦網上正式提交后則不能退回(請注意以下三批具體截止日期安排)。網上正式提交后從網上打印(帶有STCSM水印)申報材料并蓋章后送到相關的業務受理部門,即企業稅收由區縣稅務局征管的送到區縣科委的業務受理部門,注冊在高新區內的企業送到高新區各分園的業務受理部門(附:各受理地點匯總表)。各有關業務受理部門分別對各自區域內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材料進行形式審查,一是指標審查,即主營產品(服務)所屬技術領域、大專以上學歷科技人員占企業職工總數的比例、研發人員占企業職工總數的比例、近3年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總銷售收入比例、近3年在中國境內研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發費用總額比例、近1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當年總收入比例、近3年內獲得的自主知識產權數(上述七項指標有一項不達標,形式審查即不予通過);二是核對電子文本和書面文本,核查掃描件、復印件,并與原件進行對照,并在復印件上加蓋“復印件、掃描件與原件一致”印章,經審查確定材料完備、真實后,出具正式受理證明并在網上確認,同時將通過形式審查的書面材料及其正式受理匯總表(蓋章)一并報送市認定辦公室。
具體時間安排為:
(1)2011年4月1日—10月31日,為上海市高新技術企業網上申報期;
(2)2011年將在6月底,8月底、10月底分三批進行專家評價,當年度審批完10月31日前遞交的申請,并在網上公示結果。
業務咨詢電話:
吳蓓蕾:68795959—3056
夏? 潔:68795959--3035
孫東方:68795959—3052
顧維民:68795959—3053
網上填報技術咨詢電話:64680066—3333 / 64696318
特此公告。
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