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中小企業用戶申請2011年度研發公共服務平臺大型科學儀器設施共享補貼資金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1-02-22 來源: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各有關單位:
為幫助中小企業依靠創新提高發展能力,鼓勵中小企業積極使用公共服務資源開展科技創新,降低創新成本,提高資源綜合利用率,促進產業升級,現試點組織本市中小企業用戶申請研發公共服務平臺大型科學儀器設施共享補貼資金,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請對象
申請對象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在本市注冊并在本市納稅的中小企業,且滿足:
1)?從業人數1000人以下;
2)?上一年度銷售額30000萬元以下;
3)?資產總額為40000萬元以下。
2、在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和新材料的研制開發等科技創新活動過程中,共享使用其他單位2010年12月31日前加盟上海研發公共服務平臺的大型科學儀器設施(加盟儀器設施清單與編號見上海研發公共服務平臺網站公示)。其中,使用大型科學儀器設施開展法定認證、執法檢查、商業驗貨、商業攝制、醫療服務、電信計費、大批量驗貨等內容不列入補貼范圍。
3、實際發生的技術服務或設備租賃等費用符合加盟儀器設施在上海研發公共服務平臺網站公示收費標準。
4、服務發票開具時間在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
二、?補貼標準
企業共享使用儀器費用在5萬元以下(含5萬元)的,市級財政給予30%的補貼;共享使用儀器費用在5萬元以上的,采用累進遞減計算方式,對超出5萬元部分給予不高于15%的補貼,但同一企業在同一年度獲得市級財政補貼資金總額最高為10萬元。
三、?申報程序
(一)申報材料
申請企業通過上海研發公共服務平臺網站下載填報軟件,通過軟件填寫、提交《上海市中小企業共享使用研發平臺資源補貼資金申請與審批表》,打印書面材料一式三份,并提供以下證明材料一式三份:
(1)?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2)?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3)?技術服務合同復印件或服務明細表(包括科學儀器設施名稱、每項項目的價格、費用總額以及服務發生時間,并加蓋服務單位公章);
(4)?收費憑證復印件,如發票、行政事業費收據等。
(二)材料匯總及核查
(1)各區縣科委匯總申報材料,組織形式審查,提出初審意見。
(2)上海市研發公共服務平臺管理中心匯總申報材料,依據研發公共服務平臺備案的服務記錄和服務價格,組織核查服務收費憑證、服務合同等有關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并結合核查情況,提出補貼方案建議。
(三)補貼方案審定
市科委聯合市財政局組織專家審核,確定補貼方案。
四、?受理時間和聯系方式
1、《上海市中小企業共享使用研發平臺資源補貼資金申請與審批表》網上填報起始日期為2011年2月28日,截止日期為2011年4月8日。
2、所有書面申報材料需采用A4紙雙面印刷,普通紙質材料作為封面,不采用膠圈、文件夾等帶有突出棱邊的裝訂方式。
3、申報企業將書面申報材料送往企業注冊地所在的區縣服務中心受理點(受理點地址、時間及聯系電話見上海研發公共服務平臺網站btzj.sgst.cn)。
4、區縣服務中心將匯總材料和形式審查意見,報送上海市研發公共服務平臺管理中心,受理時間為2011年3月25日至4月10日,每個工作日的9:30-17:00。
5、申報咨詢電話:800-820-5114 , 54065102(袁琪偉)、54065097(沐宏)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中小企業共享使用研發平臺資源補貼資金申請與審批表》
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
2011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