轄區內各參保單位:
根據北京市社保中心《關于調整異地安置、在職長期駐外人員定點醫療機構的選擇、變更工作職能的通知》的精神,自2014年7月1日起,異地安置、在職長期駐外人員定點醫療機構的選擇、變更工作由參保人所屬的醫保經辦機構移交至社保經辦機構辦理。
一、社保具體經辦流程
1、凡參保單位辦理參保人異地安置、在職長期駐外人員定點醫療機構的登記時,需提供《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信息變更登記表》一式兩份,并進行變更醫療參保人員類別及郵儲銀行信息的錄入(含郵局局名、郵局郵編、存折賬號),同時提供本人郵局結算戶存折復印件(A4紙復印存折首頁含姓名、賬號頁并加蓋單位公章)、《北京市醫療保險異地安置(長期駐外)人員異地定點醫療機構登記表》一式兩份及參保人的社???,約號在登記科辦理。
2、凡需要辦理異地安置、在職長期駐外人員定點醫療機構的變更時,需填報《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信息變更登記表》一式兩份,變更醫療參保人員類別及郵儲銀行信息(含郵局局名、郵局郵編、存折賬號);變更郵儲銀行信息還需提供本人郵局結算戶存折復印件(A4紙復印存折首頁含姓名、賬號頁并加蓋單位公章);同時提供《北京市醫療保險異地安置(長期駐外)人員異地定點醫療機構變更登記表》一式兩份,變更異地醫院信息;參保人的社???,約號在登記科辦理。
二、注意事項
1、在填報《北京市醫療保險異地安置(長期駐外)人員異地定點醫療機構登記表》或《北京市醫療保險異地安置(長期駐外)人員異地定點醫療機構變更登記表》時,應注意信息填寫清晰、異地醫院印章清晰,醫院名稱(填寫全稱)、醫院等級為必填項。
2、單位在辦理異地安置(在職長期駐外)業務前,需將其本市定點醫療機構變更為一家。單位可通過網申操作變更,凡使用企業版操作變更的,需打印《變更定點醫療機構信息明細表》及報盤,到社保中心登記科約號辦理。
3、生效日期為單位到社保中心申辦錄入日期,自2014年7月1日起所有登記、變更的異地安置定點醫療機構信息,如不申請變更事宜,均認定為長期有效。
4、凡在街道以城鎮居民身份參保的人員,持《北京市醫療保險異地安置(長期駐外)人員異地定點醫療機構變更登記表》(信息填寫完整,印章清晰),由街道或本人到居民科辦理。
5、原醫保已審核需續批的異地安置(在職長期駐外)人員,需個人提交申請并按照本文第一項第二款辦法辦理變更手續。
三、附件
1、北京市醫療保險異地安置(長期駐外)人員異地定點醫療機構登記表
2、北京市醫療保險異地安置(長期駐外)人員異地定點醫療機構變更登記表
3、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信息變更登記表
????????????????????????????????????????????????????????????????????????????????????????? 東城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2014年7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