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2012年上海市科普教育基地改造項目的通知
發(fā)布時間:2012-02-09 來源: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滬科〔2012〕22號
各區(qū)縣科委(科協(xié))、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上海市科普事業(yè)“十二五”規(guī)劃》及《上海市專題性科普場館管理辦法(試行)》,進一步推進上海市科普教育基地的建設,通過對現(xiàn)有市級科普教育基地有計劃、有步驟、分階段、分層次的改造,逐步提升其科普展示手段、效果和功能。為此,2012年決定對部分市級專題性科普場館和基礎性科普教育基地項目進行提升改造資助。
為做好項目申報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申報范圍與要求
1、專題性科普場館改造項目
凡由市科委支持建設或命名的市級專題性科普場館,因科普內容過時、展示手段陳舊、設施損壞等原因,需提升改造項目并符合下列要求的:
1)開館達兩年(含試運行)以上;運行良好;達到開放標準;能積極參加各項重大科普活動;年終考核優(yōu)良。
2)依托單位自身有項目改造愿望,自籌資金到位,改造方案成熟完善。
2、基礎性科普教育基地改造項目
除市級專題性科普場館以外的其他科普教育基地,由于科普內容過時、展示手段陳舊、設施老化等原因需提升改造的項目并符合下列要求:
1)掛牌達二年以上;運行良好;達到開放標準;能積極參加各項重大科普活動;每年檢查合格。
2)依托單位自身有積極的項目改造愿望,自籌資金到位,改造方案比較完善。
二、項目申報方式
1、各單位按申報要求認真填寫《上海市科普教育基地項目申請表》(詳見附件二),并需報送附加材料等全部材料一式三份。
2、各區(qū)縣科委(科協(xié))負責對申報單位項目組織初審。初審通過后由各區(qū)縣科委(科協(xié))將匯總意見和《上海市科普教育基地項目申請表》及相關材料于2012年2月29日前統(tǒng)一報送上海科學普及促進中心(委托受理單位)。
3、市科委根據(jù)各區(qū)縣科委(科協(xié))申報的項目進行調研和初選,并按照市科委項目申報的相關程序通知相關申報單位網(wǎng)上填寫正式 的“科普項目可行性方案”,經專家評審后,最終確定立項項目和資助經費金額。
4、本年度經費資助比例分別為專題性科普場館改造項目占80%,基礎性科普教育基地改造項目占20%。
材料報送地址:虹橋路2216號
聯(lián)系電話:62629080--210
郵編:200336
聯(lián)系人:藍 天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科普教育基地項目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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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
二○一二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