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科學技術廳關于發布2023年度江西省“科技+地質”聯合計劃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3-05-11 來源:江西省科技廳各設區市、省直管縣(市)科技局,贛江新區創發局,省直有關單位,南昌高新區管委會,有關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各有關單位:
為推進江西綠色崛起,加快我省地質科技協同創新,著力推動我省戰略性礦產資源保障等領域的關鍵技術攻關,按照省科技廳和省地質局共同印發的《江西省“科技+地質”聯合計劃項目管理辦法(試行)》(贛科發計字〔2022〕137號)有關規定及計劃組織管理的相關要求,現將2023年度江西省“科技+地質”聯合計劃共10個研究方向的項目指南(附件1)予以發布。請根據申報須知和項目指南要求,認真組織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組織申報要求
(一)申報單位基本要求
1.項目牽頭申報單位應為在我省注冊一年以上(2022年5月1日前完成工商注冊)的獨立法人單位(含中央駐贛單位),省外高等學校、科研院所、企事業單位、新型研發機構等可作為合作單位參與申報項目。
2.省內高等學校、科研院所、企事業單位、新型研發機構均可作為項目牽頭單位申報項目,如為省地質局預算單位以外的,需確定一家省地質局預算單位作為項目參與單位,負責項目經費承接、轉撥及協作研究等工作。
3.項目申報單位應具有與項目實施相匹配的基礎條件,有研發經費投入,具有完成項目所必備的人才條件和技術裝備,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
4.沒有研發投入的企業,不得申報省級科技計劃項目。企業申報“科技+地質”聯合計劃項目,原則上要求其上年度研發經費支出應達到所申請財政資金的4倍以上;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要求其上年度研發投入強度必須達到3%。研發投入證明需以輔助賬或財務報表、審計報表等形式作為附件材料上傳。
5.行政機關不得作為項目申報單位和合作單位。
(二)申報人員基本條件
1.項目負責人須為申報單位在職人員,項目申報人原則上年齡不超過58周歲(1965年1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項目負責人應具有博士學位(不含在讀博士生、脫產研究生)或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在職在崗人員。申報人受聘多個依托單位的,只能通過一個依托單位申報,參與人與申報人不是同一單位的,參與人所在單位視為合作研究單位,合作研究單位不超過3個。
3.受聘于省內單位的外籍科學家及港、澳、臺地區科學家可作為項目負責人,全職受聘人員須由省內聘用單位提供全職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職受聘人員須由雙方單位同時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為項目申報附件材料一并提交。
4.項目申報人應在相關技術領域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熟悉本領域國內外技術和市場動態及發展趨勢,具有完成項目所需的組織管理和協調能力。
5.申報項目受理后,原則上不得更改申報單位和負責人。
6.各級政府公務員(含參公人員)不得參與項目申報。
(三)申報限項要求
1. 申報人作為項目負責人主持在研項目不得超過2項;每人每年申報項目不得超過1項。基地和人才計劃項目及定向委托支持項目不在限項之列。
2. 在研項目合同到期(含申請延期到期)而未驗收的(包括未按規定在項目合同到期3個月前提出申請的),主要參與人(前3名)不得新申報項目。
3.同一單位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內容,不得多頭申報和重復申報省級科技計劃項目;同一個項目也不得通過多個推薦單位申報,一經查實將取消所有項目評審立項資格,并納入科研誠信黑名單。
(四)其他要求
1.項目組全體成員、項目申報單位、合作單位誠信狀況良好,無在懲戒執行期內的科研嚴重失信行為記錄和相關社會領域信用“黑名單”記錄。項目申報單位及項目申報人在申報時須簽署科研誠信承諾書,對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等作出信用承諾。
2.多個單位聯合申報的,各方須簽訂聯合申報合作協議,明確約定項目申報單位、參與單位承擔的研究任務、考核指標、專項經費比例和知識產權歸屬等,并作為申請書的附件材料提交。合作單位只可與一家牽頭申報單位聯合申報同一項目,不得多頭聯合申報。
3.項目申報材料和相關證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開的秘密內容或申報人要求保密的內容,如涉密需脫密后提交。
二、項目申報受理
(一)申報受理流程
項目申報采取網上申報的方式進行,由項目申報人、申報單位和推薦(主管)單位登錄江西省科技業務綜合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系統,http://ywgl.kjt.jiangxi.gov.cn/egrantweb/#)進行申報、審核和推薦(具體流程見附件2)。
省科技計劃項目申報全面推行電子印章使用,項目申報前,申報單位、推薦(主管)單位須按規定辦理科技業務電子印章。如申報時,未辦理電子印章的,可前往省科技信息研究所辦理;已辦理電子印章的,直接登錄系統申報、推薦(企業類項目申報單位辦理科技業務電子印章滿1年的,申報前,須進行續費)。
(二)申報推薦時間
自2023年5月?10日起,項目申報人可登錄系統進行網上填報(計劃類別:技術創新引導類科技計劃,“科技+”聯合計劃欄)。請各項目申報單位、推薦(主管)單位在截止時間前完成相關工作(設區市科技局應會同縣級科技主管部門,合理安排、區分審核推薦時間),逾期未提交的,系統將自動關閉,不予受理。
1.項目申報人及項目單位網上申報、審核提交截止時間統一為:2023年6月10日17時。
2.推薦單位網上審核推薦(含縣級科技主管部門審核)截止時間為:2023年6月15日17時。
各相關推單位應在推薦時間截止后5天內,將推薦函和系統導出的項目推薦匯總表電子件(須加蓋單位公章),發送到省科技事務中心工作郵箱。
三、業務辦理及聯系方式
(一)項目受理咨詢
省科技事務中心負責統一受理項目申報(南昌市省政府大院東三路2號,原工商局大樓9樓)。
聯系人:豐濤、謝一虹
電 ??話:0791-88175549??86200587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二)電子印章咨詢
事業類單位用章答疑QQ群號:172195919。企業類單位用章答疑QQ群號:855271960。系統技術支持:省科技信息研究所,聯系電話:0791-86226025。
(三)政策業務咨詢
省科技廳社發處:吳曉暉??電話:0791-86255230
省地質局科教處:余雅霖??電話:0791-86120219
附件:
江西省科學技術廳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