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江西省重大科技成果熟化與工程化研究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3-05-15 來源:江西省科技廳贛科發成字〔2023〕35號
各設區市、省直管縣(市)科技局,贛江新區創發局,省直有關單位,南昌高新區管委會,省屬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省屬重點企業:
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江西省科技成果產業化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贛府廳字〔2023〕7號)工作要求和《科技興贛六大行動實施方案(2023-2025)》的整體布局,從2023年開始在江西省科技計劃技術創新引導類新設立重大科技成果熟化與工程化研究項目,擇優支持一批高質量科技成果中試熟化。現就項目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方式
項目的組織實施按照“聚焦產業發展需求、突出成果轉化實效、創新項目組織方式、強化典型經驗示范”的要求,采取“常年申報、擇優篩選、專家論證、分批立項”的方式。由項目主管單位擇優篩選,限額推薦申報,省科技廳分期受理。
二、支持方向
重點圍繞我省“2+6+N”產業領域及重大民生領域的發展需求,聚焦航空、先進制造與裝備、新材料、新能源、汽車、新一代信息技術、新一代人工智能技術、現代服務業、中藥、生物醫藥和綠色食品等產業創新鏈,通過技術開發、工業設計、產品驗證、市場應用研究、商業規劃等中試熟化及工程化工作,積極推動重大原創性科技成果轉化應用。優先支持省級以上創新平臺與科技人才、省級以上中試熟化平臺與基地、產業鏈科技創新聯合體、省屬重點高校和科研院所、江西省十大創新成果主要完成單位等實施的重大科技成果熟化與工程化研究項目;優先支持近3年獲國家科技獎以及省部級科技獎一等獎以上的重大科技成果在省內企業熟化落地的項目。
三、實施目標
通過科技成果熟化與工程化研究項目的實施,形成可考核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產品,實現產品小批量試制、工程樣機生產、建成中試生產線或獲得生產批件等,預期具有良好的市場前景和顯著的經濟社會效益,對產業結構調整和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有明顯的促進作用。
四、申報條件及要求
(一)科技成果條件
1.項目實施的科技成果屬于重點產業發展關鍵核心技術,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產權歸屬明晰,技術水平達到省內領先或國內先進以上,科技成果可來源于省內外,包括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等科技成果。
2.項目實施的科技成果具有很強的創新性、先進性、實用性,技術成熟度較高,具備轉化應用前期基礎和條件,處于中試熟化階段,預期市場需求較大,商品化及產業化前景好,有利于提升企業競爭力和創新發展能力。
(二)項目實施條件
1.項目實施應符合國家和江西省產業發展政策,實施期為2-3年,項目實施及后期的轉化應用應在江西省內。
2.項目實施方案合理可行,符合節能、環保、安全等要求。通過實施技術開發、工業設計、產品驗證、市場應用研究、商業規劃等中試熟化及工程化工作,預期可形成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產品,實現產品小批量試制、工程樣機生產等。
3.項目實施如屬于醫藥、農藥、化肥、添加劑、特種設備等國家專賣、專控及特殊行業的,須獲得相應主管部門的批準許可。
(三)申報單位條件
1.申報單位應為江西省內區域注冊的法人組織,擁有一定數量和層級的固定研究隊伍,具有較強的項目實施能力、工程化建設組織管理能力,具有從試驗研究、中試熟化到生產過程所需的儀器、設備等硬件基礎條件。
2.申報單位原則上以成果需求方(成果承接落地企業)為主體,根據需要可選擇有關科研機構聯合申報;以成果供給方(高校、科研機構)牽頭實施的,必須明確成果承接落地企業,并與該企業聯合申報。
3.(1)申報單位為成立一年以上的企業,上一年度研發投入應超過200萬元,主營業務收入應超過5000萬元,資產負債率不應超過60%;(2)申報單位為高校、科研機構的,對財務資產數據不作要求;(3)申報單位為依托該項目新建孵化的企業,不受該條第(1)款條件限制,其依托單位或合作單位應具備試驗場所、科研設備、技術人員等保障條件。
4.申報單位應具有健全的科研、財務管理制度,以及良好的科研誠信和社會信譽,三年之內無違背科研誠信要求的行為記錄及科研部門實施聯合懲戒的社會失信行為記錄,未發生由行政執法監督機關確認的違法、違規行為。
(四)項目負責人要求
1.項目負責人應為實際主持研究工作的人員,不得有到期未驗收的省級科技計劃項目,不得有科研誠信失信記錄。
2.項目負責人的年齡不超過58周歲(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國家機關在職的工作人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不得作為項目負責人。
(五)經費預算及資金要求
1.項目申報預算應真實合理,所需資金已有明確的來源(或已基本落實),承諾的其他資金來源應出具承諾書并在實施期內足額到位。項目資金管理應建立專賬,做到專款專用。
2.本次項目全部采取分期資助方式,實施周期為2-3年。按照項目所需新增研發投入經費的20%給予資助,單項資助50~500萬元,資助經費實施分期撥付(批準立項時撥付50%,驗收通過后撥付50%)。
(六)其他要求
1.多個單位聯合申報的,各方須簽訂聯合申報合作協議,明確約定項目申報單位、參與單位承擔的研究任務、考核指標、專項經費比例和知識產權歸屬等,并作為申請書的附件提交。
2.項目申報材料和相關證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開的秘密內容或申報人要求保密的內容,如涉密需脫密后提交。
3.原則上各設區市科技局每年擇優推薦不超過3項,各省屬重點高校、科研院所每年擇優推薦不超過2項,各省屬重點企業每年擇優推薦不超過2項。由各主管單位指導擬推薦的項目實施單位在線申報,并負責審核推薦項目。
五、項目申報受理
(一)申報受理方式
1.項目申報采取網上申報的方式進行,由申報人、申報單位和推薦(主管)部門登錄江西省科技業務綜合管理系統(網址http://ywgl.kjt.jiangxi.gov.cn/egrantweb/#)進行申報和審核推薦。申報時不再報送和受理紙質申報書,申報、受理環節通過系統在網上完成。省科技事務中心負責統一受理項目。
2.項目申報全面推行電子印章使用,申報單位、推薦(主管)部門在申報前,均須按規定辦理電子印章。如未辦理電子印章的,可向省科技信息研究所咨詢相關辦理事宜。
(二)時間安排
本類項目實行常年申報,申報系統于5月18日開放,申報單位可先行準備Word版材料和相關附件。2023年第一批申報截止時間為5月30日。申報人應提前與主管單位溝通并完成申報材料的網上填報。主管單位(推薦單位)提前做好擇優推薦工作并完成網上審核推薦。為加快執行財政年度預算,請各主管單位盡快組織申報,以便盡早安排項目受理、論證考察、批準立項,下達經費。
(三)項目申報受理咨詢
1.項目受理咨詢
咨詢單位:省科技事務中心
聯系電話:0791-86200587、88175549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2.系統技術支持及電子印章事項咨詢
咨詢單位:省科技信息研究所
聯系電話:0791-86226025
行政事業類單位用章答疑 QQ 群號:172195919
企業類單位用章答疑QQ 群號:855271960
3.業務政策咨詢
咨詢單位:省科技廳科技成果與技術市場處
聯系電話:0791-86284608,86263488。
附件:
1.項目申報流程
2.項目申報書
江西省科學技術廳
2023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