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天津市知識產權產業運營中心征集認定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3-06-15 來源:天津市知識產權局各區知識產權局、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推進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印發的《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和國務院印發的《十四五國家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全面貫徹落實《天津市知識產權“十四五”規劃》,按照《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促進和規范知識產權運營工作的通知》(國知發運字[2021]22號)要求,支持建設一批根植產業、優勢突出的產業知識產權運營中心,有效促進我市知識產權運用,支撐我市創新驅動發展,市知識產權局現開展天津市知識產權產業運營中心征集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申報要求
(一) 申報主體
申報主體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在津開展知識產權運營工作。
(二) 申報條件
1、本批知識產權產業運營中心重點面向我市“1+3+4”產業集群、重點產業鏈內的重點企業,企業在行業內知識產權工作中取得較好成效,具有一定影響,具備開展產業類專利轉移轉化業務的能力,具有相關專利儲備量,能夠轉移轉化一批專利;
2、申報單位有與從事知識產權運營工作相適應的員工隊伍和資金投入;
3、具有相對固定的辦公場所、設施、設備;
4、無違法失信記錄。
二、 申報時間、程序及材料
(一) 申報時間
2023年6月15日至6月25日
(二) 申報程序
1、符合申報條件的單位,填寫天津市知識產權運營中心申報書,并結合工作實際,突出特色和優勢,編制運營中心建設方案,報區知識產權局。
2、各區知識產權局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推薦對象,加蓋公章后將申報材料報市知識產權局。
3、市知識產權局組織專家進行評審并公示,正式確定天津市知識產權產業運營中心名單。
(三) 申報材料
1、天津市知識產權產業運營中心申報書;
2、天津市知識產權產業運營中心建設方案;
3.單位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證明文件的復印件(需加蓋單位公章);
4.知識產權運營工作佐證材料(需加蓋單位公章)。
申報材料A4紙打印或復印,左側裝訂成冊,一式1份。申報材料須附電子版,電子版請發送至[email protected]郵箱。申報材料須在2023年6月25日前報市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運用促進處,逾期不再受理。
三、 其他事項
(一)符合條件的企事業單位應嚴格遵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做到誠信申報。凡虛報,一經查實,取消申報資格,情形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二)天津市知識產權產業運營中心須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市知識產權局認定批準文件允許的范圍開展工作,若發現違法違規,取消天津市知識產權產業運營中心資格,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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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天津市知識產權產業運營中心申報書
???? 2、天津市知識產權產業運營中心建設方案提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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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知識產權局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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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王霞? 聯系電話:022-230398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