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于2023年7月11日依法對你(單位)作出行政處罰告知,因采取其他送達方式無法送達,依據《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八十二條第五項的規定,本局決定依法向你公告送達《北京市延慶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告知書》,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三十日內到本局領取《北京市延慶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告知書》,逾期不領取即視為送達。詳見附件。

北京市延慶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北京寧氏中醫門診部行政處罰告知的公告
發布時間:2023-07-13 來源: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政府本局于2023年7月11日依法對你(單位)作出行政處罰告知,因采取其他送達方式無法送達,依據《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八十二條第五項的規定,本局決定依法向你公告送達《北京市延慶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告知書》,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三十日內到本局領取《北京市延慶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告知書》,逾期不領取即視為送達。詳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