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2年度江西省大型科研儀器開放共享雙向補貼申報工作(第二批)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3-07-21 來源:江西省科技廳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提高大型科研儀器共享水平和利用率,降低我省中小企業和創新創業團隊(個人)創新創業成本,激發創新創業活力,根據《江西省大型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共享雙向支持試行辦法》(贛科發財字〔2020〕147號),開展2022年度江西省大型科研儀器開放共享雙向補貼申報工作(第二批),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請對象及范疇
(一)管理單位開放共享服務后補助
1.申請對象。已加入江西省大型科研儀器開放共享服務平臺(以下簡稱“省大儀服務平臺”,省科技廳門戶網站(辦事欄目)鏈接進入http://jxky.cn),并利用大型科研儀器對外為科技創新研發提供共享服務的管理單位。
2.申請范疇。管理單位將加入省大儀服務平臺、單臺(套)原值20萬元(含)以上的大型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共享,為省內非關聯法人單位、創新創業團隊(個人)、高校科研院所等提供科技創新研發服務,獲得的符合補貼要求的收入。
(二)大型科研儀器用戶使用補貼
1.申請對象。利用省大儀服務平臺上的大型科研儀器開展了科技創新研發活動的創新創業團隊(個人)、高校科研院所、中小企業。創新創業團隊(個人)申請補貼由所入駐的科技企業孵化器等創業平臺統一組織。
2.申請范疇。各用戶使用省大儀服務平臺上、單臺(套)原值20萬元(含)以上的大型科研儀器為科技創新研發活動提供的共享服務,發生的符合補貼要求的費用(日常生產檢驗檢測活動不在補貼范疇)。
二、補貼比例及額度
(一)管理單位開放共享服務后補助
大型科研儀器管理單位開放共享服務后補助金額,按照提供開放共享服務金額不超過15%的比例進行支持。
(二)科研設施和儀器用戶使用補貼
中小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等用戶購買服務金額在5萬元以下的按不超過30%的比例進行支持,超過5萬元的部分按不超過20%的比例進行支持,創新創業團隊支持比例按不超過購買服務金額的30%進行支持。
三、補貼周期
2022年度雙向補貼周期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以發票開具日期為準)。
四、申請流程
2022年度雙向補貼申報工作實行網上申報,不接收紙質材料。
(一)用戶單位網上集中申報
大型科研儀器管理單位和用戶,于2023年7月25日至2023年8月10日,登錄省大儀服務平臺,在線提交《申請書》,并按要求上傳服務合同、交易發票、服務結果等相關材料。
(二)主管部門審核提交
大型科研儀器管理單位和用戶的主管部門,于2023年8月15日,在省大儀服務平臺完成申報材料的審核并提交至省科技基礎條件平臺中心。除省屬單位外,其他單位由所在設區市科技局作為主管部門審核。
五、其他事項
(一)把握時間節點。申報單位及主管部門需按時間節點在線提交有關材料,逾期系統將自動關閉,未提交的視為自動放棄。
(二)申報單位必須對申報材料內容做真實性承諾,如在審核中發現單位申報材料存在虛假信息等違規行為,則取消補貼資格,納入誠信系統黑名單,情節嚴重的將追究法律責任。
(三)省直主管部門、設區市主管部門應對經其審查并推薦的申報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合規性負責。
(四)納入2022年度大型科研儀器開放共享評價考核單位的共享服務成效指標分值(20分)將以雙向補貼情況作為審核依據。
(五)大型科研儀器進入省大儀服務平臺并獲得共享補貼情況已納入省重點實驗室重組評審指標體系。
六、聯系方式
江西省科技基礎條件平臺中心(南昌市井岡山大道1416號)
聯系人:王嘉蕾 ?孟莎莎 ?湯輝
電 ?話:0791-86490056
附件:
2.有關單位名單
江西省科學技術廳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