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區縣發展改革委,北部新區發展改革局:
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請組織申報2014年國家地方聯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實驗室)方案的通知》(發改辦高技〔2014〕1358號)(以下簡稱《通知》要求,現就我市組織申報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組織擬申報的國家地方聯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實驗室)承擔單位,按照“國家地方聯合創新平臺方案編制提綱”自行編制方案,并填寫“創新平臺申請表”。
二、按照國家《通知》要求,對照“擬申請國家地方聯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實驗室)具備的條件”,嚴格審核。
三、請于2014年8月8日前,將符合條件的申請材料電子文檔及紙質件(一式兩份),正式行文推薦上報我委。
附件: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請組織申報2014年國家地方聯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實驗室)方案的通知.doc
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