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開展申報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2014年中央預算內投資備選項目前期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4-04-16 來源: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有關區縣(自治縣)發展改革委,兩江新區經濟運行局、萬盛經開區發展改革局,有關市屬企業集團:
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組織申報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2014年中央預算內投資備選項目的通知》(發改辦環資〔2014〕668號)要求,我委按照符合選項范圍、建設資金基本落實和前期工作基本完成的原則,對你們上報的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2014年中央預算內投資備選項目進行了初審,確定了擬申報的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2014年中央預算內投資備選項目(備選項目表附后),現就開展申報備選項目前期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嚴格核實項目建設條件
鑒于申報的項目不一定能獲得國家發展改革委批準,獲得批準的項目必須按照批準的建設規模、建設內容和投資進行建設,請你們向項目法人說明政策,征求項目法人意見,按自愿原則確定是否申報,并再次核實擬申報備選項目的建設內容、建設條件及建設資金落實情況,報送申報請示時我委將復核備選項目的審批(核準、備案)、環評批復、能評審批、土地預審、規劃選址等情況,屆時請帶齊以上審批文件原件。因申報材料弄虛作假,所造成的后果由申報組織單位和項目法人承擔。我委將組織力量對擬申報的備選項目建設條件和前期工作情況進行核實。
二、認真編制申報材料
請按照發改辦環資〔2014〕668號要求編制項目申報材料。申報材料編制單位要獨立、客觀、真實地編制資金申請報告或可行性研究報告,若編制材料存在弄虛作假和嚴重失實問題,今后將不再接受該單位編制的其他項目申報材料。要按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暫行辦法》(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6號)和我委《關于貫徹落實〈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暫行辦法〉的通知》(渝發改環〔2011〕871號)要求,嚴格實施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
三、按時上報項目資料
為確保按國家發展改革委確定的時限上報備選項目資料,請你們于2014年4月24日前將正式申報文件及備選項目表一式兩份(項目表請附光盤)報我委(資環氣候處),申報備選項目材料單行本一式五份請于2014年4月28日前報送。請嚴格遵守時限要求,過期不予受理。
聯系人:易平,聯系電話:67575868。
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