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組織申報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2014年中央預算內投資備選項目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4-04-04 來源: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有關區縣(自治縣)發展改革委,兩江新區經濟運行局、萬盛經開區發展改革局,有關市屬企業集團: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工作安排及要求,現就組織申報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2014年中央預算內投資備選項目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項范圍
(一)戰略性新興產業(節能環保)項目
重點是節能環保技術裝備(產品)產業化示范項目。主要包括:高效電動機及其控制系統、高效燃燒及換熱系統、余熱余壓利用及傳熱系統等節能技術、產品、裝備、核心材料、零部件產業化項目;再制造技術裝備生產及試點單位產業化示范項目,稀貴金屬精細分離提純、廢電池全組分回收利用、廢舊熒光燈回收處理利用等裝備;細微粉塵控制、揮發性有機物、重金屬、持久性有機物及高濃度有機廢水治理、污泥處理處置、垃圾處理等環保技術裝備(含核心零部件),機動車尾氣治理裝備和除塵纖維及濾料、高效膜材料等產業化生產項目;廢舊紡織品綜合利用產業化示范項目(僅限民政部門開展社會家庭廢舊衣物回收利用工作配套的再生加工項目)。
(二)專題項目
1.重點節能工程 。以推動實現“十二五”節能約束性目標為主要內容的鍋爐(窯爐)改造、電機系統節能、能量系統優化、余熱余壓利用、高效節能技術、產品產業化、節能監察機構能力建設、道路照明改造示范、建筑產業化示范等項目。
2.循環經濟示范城市(縣)創建項目。國家發展改革委已經批復的循環經濟示范城市(縣)創建工作方案中,循環經濟產業鏈條清晰、對創建工作有較大推動作用的重點支撐類項目。
3.資源綜合利用“雙百工程”建設項目。國家發展改革委已批復的24個示范基地重點支撐的示范項目和26家骨干企業承擔的示范項目。
專題項目具體范圍詳見附件1。
二、選項條件
(一)戰略性新興產業(節能環保)項目
1.產業化示范項目采用的科技成果應具有先進性和良好的推廣應用價值,能夠解決節能環保關鍵共性問題。
2.具有我國自主知識產權,知識產權明晰。
3.有相關成果鑒定、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或技術檢測報告等證明材料、必要的驗證和生產許可。
4.承擔項目企業綜合實力強。應在所屬領域中具有較高知名度,生產規模、技術研究、經營業績處于國內領先地位。
5.項目建設條件基本落實,能夠保證在2014年開工建設和主體工程尚未完工的在建項目。
(二)專題項目
1.符合國家節能減排、循環經濟等相關規劃和方案要求。
2.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效果明顯。重點節能工程項目年節約標準煤2000噸以上;循環經濟示范市(縣)創建項目年廢棄物循環利用量5000噸以上,再生資源年深加工量1萬噸以上。
3.示范和帶動作用明顯。在全國或本地區具有較強的示范和帶動作用,能夠有效推動專項工作的開展。
4.企業綜合實力較強。承擔項目的企業具有適度的經濟規模,企業銀行信用級別較高,項目資金落實。
5.項目配套條件好。前期工作基本落實,能夠保證2014年開工建設和主體工程尚未完工的在建項目。
三、申報要求
(一)申報的組織工作
有關區縣(自治縣)發展改革委、兩江新區經濟運行局、萬盛經開區發展改革局和有關市屬企業集團(以下統稱“申報組織單位”)要按照選項范圍和選項條件,認真組織遴選備選項目,切實提高上報項目質量。我委對全市上報的項目組織審查后上報國家發展改革委。
(二)備選項目的確定
1.我委《關于做好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2014年中央預算內投資備選項目儲備工作的通知》(渝發改環〔2013〕711號),已于去年儲備了一批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中央預算內投資備選項目。申報組織單位要認真研究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2014年中央預算內投資備選項目的選項范圍和要求,特別注意今年選項范圍的具體內容和要求有關專題與往年的差異,以上報儲備的項目為重點(可新增加項目),對于符合選項范圍和要求的,抓緊核實項目建設內容、規模、投資及建設條件,于2014年4月11日前將申報備選項目申報表、企業基本情況表、項目基本情況表(附件2—4)報我委初審同意后,組織項目法人準備申報材料。未經我委初審同意,不受理申報。循環經濟示范城市(縣)創建項目和資源綜合利用“雙百工程”建設項目按以上程序辦理。
2.堅持項目法人自愿申報原則。申報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2014年中央預算內投資備選項目,申報組織單位要充分尊重企業意愿,在企業自愿申報的前提下,積極做好指導幫助和配合協調工作,為企業提供政策咨詢和服務,營造良好的投資環境。
(三)審核把關和數量控制
1.申報組織單位應當對項目資金申請報告是否符合有關政策要求、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是否符合有關規定、項目前期工作是否落實等進行嚴格審查,并對審查結果和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規性負責。
2.此前已經獲得中央預算內投資或其他部門支持的項目不得重復申報,已經申報國家發展改革委其他司局或國家其他部門的項目不得多頭申報。在近幾年審計、稽察中發現存在弄虛作假等嚴重問題的企業不得申報。
3.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要求,我市申報戰略性新興產業(節能環保)項目原則上不超過1、高效節能技術和產品產業化項目原則上不超過2個、道路照明改造示范項目不超過1個。我委將根據上報項目的建設條件、企業基本情況、示范帶動作用等情況,研究確定申報備選項目。
(四)申報材料
1.申報組織單位上報的申報備選項目正式文件及備選項目匯總表(一式三份),并附送光盤。備選項目匯總表中應標注項目審批(核準、備案)、環評批復、能評審批、土地預審、規劃選址等審批部門、文件名稱和文號。
2.戰略性新興產業(節能環保)項目和專題項目的項目材料單行本(列出目錄并裝訂成冊,一式兩份)。內容包括:
(1)由甲級資質的咨詢設計單位(需提供資質證書的影印件并加蓋公章)編制的項目資金申請報告或可行性研究報告。
(2)項目審批(備案、核準)文件的復印件。
(3)企業基本情況表。
(4)項目基本情況表。
(5)節能審查意見或節能登記備案表。
(五)信息公開
按照政府信息公開的要求,對安排中央預算內投資的項目,國家發展改革委將視情況在門戶網站上公開項目名稱、建設內容等信息。凡申報備選項目的企業和單位,視同同意公開相關項目信息。不同意公開相關信息的項目,請勿申報。
(六)申報時間
請于2014年4月24日前,將申報文件及有關材料報送我委(資環氣候處)。請嚴格遵守時限要求,過期不予受理。
聯系人:易平,聯系電話:67575868
附件:1. 專題項目選項范圍的具體內容和要求.doc
2. 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2014年備選項目申報表(樣表).doc
3. 企業基本情況表.doc
4. 項目基本情況表.doc
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