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發改技〔2012〕1010號
有關單位:
現將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請組織申報信息化領域創新能力建設專項的通知》(發改辦高技﹝2012﹞1806號)(以下簡稱《通知》)轉發給你們,請你們按要求申報。現將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擬申報創新平臺應具備的條件原則上要符合國家發展改革委通知要求,且在該專項領域創新基礎水平居于國內前列。
二、申報程序
(一)編制方案。申報單位按《國家工程實驗室管理辦法(試行)》(國家發展改革委令54號)、《國家高技術產業發展項目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令第43號)的要求,自主編寫方案和提供相關附件,《通知》及管理辦法文件均可在國家發展改革委官網上查詢。
(二)請有意向的單位盡快與我委聯系,商討研究申報事宜。
(三)申報單位將上述材料報送相關區縣發展改革委或開發區投資主管部門。
(四)相關區縣發展改革委或開發區投資主管部門,按國家發展改革委通知要求,將符合條件的項目材料(一式五份)和電子文本轉報我委。
(五)我委將組織專家或咨詢機構進行審查論證,擇優上報。
三、上述材料請于2012年8月底前報我委。
聯系人:代惟殊、張峰,聯系電話:67575793、67575798。
二O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