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4-11-11 來源: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滬科〔2024〕345號
各區科(經)委、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上海市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行動方案(2024-2027年)》等文件精神,進一步優化全市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管理,加速技術要素市場化配置,確保科技成果轉化政策落地,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持續建強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服務網絡
完善區級、行業登記處與登記服務點構成的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服務網絡,確保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工作的質量和效率。鼓勵符合條件的企事業單位申報技術合同登記服務點。
(一)完善上海市技術市場管理辦公室工作職責。上海市技術市場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技術市場辦”)受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委托,組織全市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機構開展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工作,負責重大、疑難等技術合同的審核與登記,加強對全市各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機構的指導、管理、培訓、考核等工作,開展對全市技術合同監督檢查。
(二)強化全市各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機構工作職責。全市區級、行業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機構按要求受理所轄區域、行業內技術合同的審核與登記(重大、疑難技術合同除外)。
(三)申請技術合同登記服務點。我市相關服務機構及企事業單位,經所在區科技行政主管部門推薦、市技術市場辦評估后可成為技術合同登記服務點。各服務點按規定提供技術合同簽訂指導、信息填報等服務工作。市技術市場辦做好對各服務點的指導、管理、培訓和考核等工作。(服務點申請表見附件)。
二、持續推動符合條件的技術合同應登盡登
技術合同登記主體范圍包括注冊在上海市的法人、非法人組織和自然人。重點加強以下主體或合同的認定登記。
(一)引導全市高校、科研院所和醫療衛生機構等科研事業單位開展技術合同登記,推動科技成果轉化。其中,以技術入股(作價投資)和技術股權轉讓方式訂立的合同,可在技術股權退出之前按技術轉讓合同認定登記。
(二)鼓勵全市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認定企業、科技創新券服務機構、科技成果轉化服務體系建設單位等各類市場主體開展技術合同認定登記。
(三)支持甲方主體機構開展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技術交易買賣雙方均注冊在本市,如賣方未進行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的,買方可進行認定登記。
三、落實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優惠政策
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的相關方可按規定享受以下相關政策。
(一)免征增值稅。納稅人提供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免征增值稅。轉讓方或開發方須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
(二)減免所得稅。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年度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對非營利性科研機構、高校接收企業、個人和其他組織機構基礎研究資金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出資協議或合同需明確資金用于基礎研究領域,并完成基礎研究類技術開發合同認定登記。
(三)研發費用加計扣除。企業委托外部機構或個人開展研發活動所發生的費用,按照費用實際發生額的80%計入委托方研發費用并計算加計扣除;合作開發項目由合作各方就自身實際承擔的研發費用分別計算加計扣除。對企業出資給非營利性科研機構、高校和政府性自然科學基金用于基礎研究的支出,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可按實際發生額在稅前扣除,并可按100%在稅前加計扣除。
(四)科技成果轉化現金獎勵。科研事業單位開展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許可、技術咨詢、技術服務等活動,應按規定開展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對符合條件的科技成果轉化活動,科研事業單位應按規定對相關科研人員給予現金獎勵。
(五)政策協同與服務。技術合同認定登記證明依規作為體現登記主體科技創新能力、競爭力與貢獻度的相關證明,具體包括:可作為全市科技成果轉化服務體系建設單位申報與績效評估的主要依據;可作為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技術性收入”評判的佐證材料;可作為高新技術服務類科技小巨人(含培育)企業開展綜合績效評價過程中的證明要件;可用于創新券補助,高校、科研機構和企業的研發投入績效評價等。上海技術交易所出具的技術交易憑證,可替代技術交易合同文本作為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審核的依據。
四、辦理須知
(一)登記方式。采取在線申請登記。申請人可通過法人一證通登錄上海政務“一網通辦”受理平臺(https://zwdtuser.sh.gov.cn),進入“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專欄選擇“行政確認-技術合同認定登記”事項,填寫技術合同認定登記信息表,并上傳合同原件及相關材料的掃描件。技術合同經認定登記后,申請人可在上海政務“一網通辦”受理平臺自行下載打印《上海市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審核證明》。
(二)辦理時限。自受理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出具審批結果,如疑難合同需專家評審的,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
(三)相關單位申請設立技術合同登記服務點的,應于2024年11月30日前向市技術市場辦提交申請表(詳見附件)。全市各區、行業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機構可選擇所轄區域、行業內信用良好的登記主體納入告知承諾白名單,并向市技術市場辦申報。
(四)注意事項。登記主體應根據國家和我市有關法律法規,真實、準確、完整填報登記信息,對提交的書面合同書及附件、電子合同文本、技術交易額證明、知識產權證明等材料的真實、合法、有效性承擔法律責任。對于登記主體弄虛作假,偽造、騙取技術合同認定登記證明的行為,將受到依法查處。非法享受的稅收等優惠,將由有關部門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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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聯系方式。8008205114(座機)、4008205114(手機)、021-61313254、021-64386049*226(服務點聯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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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