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延慶區醫療保險辦理擔保延期繳納醫療保險費通知書
稽核延字〔2024〕7號
國昌巨達(北京)工程有限公司:
你單位未按時為孫瑞民繳納2022年10月至2023年9月的醫療保險費(含生育)本金合計7036.29元(大寫:柒仟零叁拾陸元貳角玖分)。我局已于2024年7月10日向你單位有效送達《北京市延慶區醫療保障局醫療保險費責令限期補繳通知書》(京延醫保責字〔2024〕9號),責令你單位自收到限期補繳通知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補繳欠繳的醫療保險費。
你單位逾期未履行繳費義務,仍未足額繳納醫療保險費及滯納金。現根據社會保險相關法律、法規,通知你單位收到本通知書之日起10日內到我局辦理延期繳納醫療保險費手續,逾期不辦理的,我局將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 ? ? ?按照社會保險相關法律、法規,你單位在與我局簽訂延期繳納醫療保險費協議之前,需以抵押、質押的方式提供擔保,以確保你單位能夠足額清償應繳納的醫療保險費及滯納金。
? ? ?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的規定,本通知書自公告之日起經過30日視為送達。
聯系地址:北京市延慶區新城街2號
聯系人:白耀武? 吳小亮;聯系電話:010-69141341
北京市延慶區醫療保障局
2024年1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