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尚未履行北京市延慶區衛生健康委員會于2024年6月4日對你依法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京延衛醫罰〔2024〕3號),現對你進行催告。因采取其他送達方式無法送達,我委決定向你公告送達《催告書》(京延衛醫催〔2024〕1號),收到本催告書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將罰沒款126000元,加處罰款117000元繳至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延慶支行。如不履行上述義務,我委將依法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本催告書自公告之日起經30日視為送達。
如你對此有異議,可在收到本催告書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到北京市延慶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公共衛生科進行陳述和申辯。聯系地址:北京市延慶區東順城街26號。聯系電話:010-69103445。
北京市延慶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5年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