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景山轄區醫療衛生機構:
現將2025年石景山區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審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現場審核時間地點
(一)時間:2025年3月3日至3月10日(節假日除外),上午9:30—11:00,下午14:30—16:30;
(二)地點:石景山區衛生健康委員會406室(石景山區體育場南路6號院);
(三)具體安排:
由各醫療衛生機構統一收集本單位考生報名資料,指定1名人員按照規定時間,到審核現場提交材料。
二、審核方式及流程
北京考區實行現場審核,考生需提交紙質版材料給單位用于現場審核,同時在報名系統中上傳電子版材料用于考區復審。現場提交的材料應與網上提交的材料相一致。
(一)地方考生
1.電子版材料提交。請考生在完成網上報名后于2月21日24時前登錄國家醫學考試中心官網(www.nmec.org.cn)“考生服務系統”,按照《考生操作指南》步驟,上傳相關報名電子版材料。考生須在報名系統中對上傳資料的真實性進行承諾。如報名信息有問題,請考生及時聯系考點工作人員進行信息修改;如上傳資料有問題,請按要求重新準備并上傳資料。
2.紙質版材料提交。審核人員將對考生報考信息的正確性及提交資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查,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14版)》等相關法律法規所列條件開展資格審核。請各單位按照規定時間和要求,攜帶紙質版材料進行現場審核。考點審核通過后,將進行考區復審。
(二)現役軍人和部隊文職人員考生
請現役軍人和部隊文職人員考生于2月21日24時前登錄國家醫學考試中心官網(www.nmec.org.cn)“考生服務系統”完成網上報名后(軍隊現役考生須使用身份證報名),按照規定時間和要求,攜帶紙質版材料進行現場審核,無需上傳電子版材料。現役軍人和部隊文職人員考生現場審核所提交材料,如無特殊說明的與地方考生一致;現役軍人考生還須提交軍隊相關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團級以上政治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三、現場所需材料(復印件須加蓋醫療機構公章)
1.《醫師資格考試網上報名成功通知單》加蓋用人單位公章;
2.考生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白底)1張,請在照片背面備注姓名及聯系方式;
3.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學歷及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非大陸學歷考生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本科學歷為符合報考條件的專升本考生,還需提交專科畢業證書等,中專學歷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還須提交學校所在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中專學歷認證報告,以學術學位研究生學歷(2014年12月31日以前入學的)報考的考生還須提交相當于大學本科1年的臨床或公共衛生畢業實習證明(畢業院校附屬醫院及研究生管理部門雙蓋章);
5.考生試用機構出具的1年以上的《醫師資格考試試用期考核證明》(試用機構涉及多個單位的,須多個單位同時開具證明,每個單位1份);
6.帶教老師執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帶教老師執業地點需與考生試用機構一致);
7.試用機構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除軍隊醫療機構),包含信息頁、診療科目頁。有變更信息的,提交變更信息頁;
8.在校研究生或2025年畢業的應屆研究生考生須提供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在讀研究生證明及《應屆醫學專業畢業生醫師資格考試報考承諾書》;
9.所有考生(除軍隊現役、在校研究生、港澳臺、外籍)均須提供與試用機構一致的近三個月連續的社保繳納憑證;
10.具有執業助理醫師資格且符合報考執業醫師條件的考生,還須提交執業助理醫師《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如在執業注冊過程中有變更記錄,導致注冊時間不滿足報考年限的,須提供首次執業注冊證明;
11.參加短線醫學加試的考生須提交《醫師資格考試短線醫學加試考試考生報名資格申請審核表》(具有執業助理醫師資格且符合報考執業醫師條件的考生,注冊執業范圍須為院前急救、兒科);
12.其他在報名系統中上傳電子版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注:如因考生未提供必要材料而導致審核未合格的,責任由考生自行承擔。
四、有關要求
(一)凡2024年在國家實踐技能考試基地參加實踐技能考試,成績合格但未通過當年醫學綜合考試的考生,2025年必須完成網上報名、資格審核、醫學綜合考試繳費后,方可在北京考區參加2025年醫學綜合考試。
(二)已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報考執業醫師考試的考生,專科學歷畢業的須于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注冊,中專學歷畢業的須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注冊,方可報考2025年醫師資格考試。
(三)《試用期考核合格證明》在國家醫學考試網(報名系統內)下載打印。
(四)畢業證丟失的,可以提供由原學校補辦的教育部統一制式 “畢業證明書”,其他證明無效。
(五)對審核中發現“利用偽造證件、證明及其他虛假材料報名的”,按照《醫師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處理規定》(2014年)第七條,做出“當年考試成績無效,在2年內不得報考醫師資格”的處理;對于“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款,做出“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的處理,并按照《醫師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處理規定》(2014年)第八條,做出“當年考試成績無效,終身不得報考醫師資格”的處理。
(六)請考生隨時關注北京衛生人才網、京衛人才公眾號及各考點官方網站關于2025年醫師資格考試的相關通知。
(七)現場審核通過后,請于規定期內在網上繳費,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報名考試(技能考試通過后還需要進行二次網上繳費)。
附件: 1、《考生操作指南》
? ? ? 2、2025年度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材料上傳說明
石景山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5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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