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開展2024年知識產權保護類項目驗收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5-02-28 來源: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粵市監知保〔2025〕90號
各項目承擔單位:
為強化知識產權保護類項目驗收評價及監管,根據《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管理工作規程(試行)的通知》(粵市監財〔2023〕457號,以下簡稱《工作規程》)要求,我局將對實施期滿的知識產權保護類項目組織開展驗收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項目:實施期滿的省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知識產權保護類項目,共12個,詳見附件。
二、驗收方式
請各項目承擔單位認真對照合同(任務書)有關工作任務和工作要求,自查項目實施情況,并按本通知要求報送驗收材料,自查過程中遇到問題請及時與項目聯系人聯系。聯合承擔項目的,由項目主承擔單位負責組織驗收材料的編制和報送。
我局在審核驗收材料的基礎上,采取實地檢查和會議評審相結合方式進行驗收。50萬元以下的項目采用提交驗收材料專家評審的方式組織驗收,50萬元(含)以上的項目采用項目承擔單位現場答辯、專家評審的方式組織驗收。項目驗收完成后,我局將對驗收結果予以公布。
如項目尚未完成合同(任務書)約定任務,無法參與此次驗收,請于驗收通知發出后7個工作日內提交蓋章版的項目延期申請,并在陽光政務平臺上同步發起延期變更,原則上項目延期不得超過6個月。(登錄系統后在〔過程管理〕菜單下的〔項目變更〕—〔申請項目變更〕進行提交)
三、驗收材料要求
(一)驗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驗收申請書。
2.項目合同(任務書)復印件。
3.項目工作總結報告。
4.項目成果及項目成果佐證材料。
5.項目經費決算表、財政資金支出明細表及相關票據復印件(需注明與開展工作的對應關系)。財政支持經費50萬元及以上的項目,還需提交第三方出具的財務審計報告原件。上述材料請裝訂成冊,財務審計報告可另附。
(二)項目工作總結報告要求:
1.(封面)基本信息包括:單位名稱(公章)、地址與郵編、聯系人、電話/手機、E-mail。
2.(正文)總結報告內容。
(1)項目執行情況(包括合同任務完成情況以及經費開支明細等)。
(2)項目執行中主要亮點、成效、社會效益。
(3)執行中遇到的困難、問題及有關建議。
3.報告所涉數據必須真實、準確、有據可查,報告正文控制在8000字以內。
四、項目驗收以及現場答辯時間安排
(一)請各項目承擔單位報送上述全部材料的電子版(以郵件形式報送,其中總結報告正文必須含可編輯word版和蓋章掃描后的PDF版兩種格式)以及紙質件5份,于2025年3月15日前報送至省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保護處(郵箱地址:[email protected];紙質件郵寄地址:廣州市天河區黃埔大道西363號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保護處)。
(二)各項目承擔單位還應同步將驗收材料電子版在陽光政務平臺上進行提交(上傳平臺材料均需加蓋單位公章,平臺地址:https://amr.gd.gov.cn/zscq/login/,具體登錄賬號為項目負責人手機號,密碼為申報項目時各單位設置的密碼,登錄后在〔驗收管理〕菜單下的〔驗收申請〕進行提交)。
我局將按照《工作規程》有關要求組織開展項目驗收評審。請需現場答辯的項目承擔單位提前準備好PPT(8分鐘以內),并安排熟悉本項目工作的人員1—2人參加項目驗收會議。會議具體時間及答辯地點另行通知。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2月27日
(聯系人及電話:陳曉薇,020-38835253)
附件
知識產權保護類項目驗收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