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開展2025年度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項審計(鑒證)中介機構申報推薦工作的通知(桂科發〔2025〕108號)
發布時間:2025-03-17 來源:廣西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各有關會計師事務所、稅務師事務所:
根據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印發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號)要求,經研究,決定開展2025年度我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項審計(鑒證)中介機構申報推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會計師事務所和稅務師事務所被推薦為我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中介機構應具備的條件
(一)在我區行政區域內注冊的具備獨立執業資格,成立三年以上、近三年內無不良記錄的會計師事務所或者稅務師事務所。
(二)承擔認定工作當年的注冊會計師或稅務師人數占職工全年月平均人數的比例不低于30%,全年月平均在職職工人數在20人以上。
(三)相關人員應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了解國家科技、經濟及產業政策,熟悉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有關要求。
二、會計師事務所和稅務師事務所被推薦為我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中介機構應提交的材料
(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項審計(鑒證)中介機構推薦申請表》(詳見附件1)。
(二)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三)《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項審計(鑒證)中介機構2024年度在職職工人員情況表》及注冊會計師或注冊稅務師執業證書復印件、退休證和勞動關系合同(如有)、每月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證明、全年每月個稅繳納情況匯總表和每月全員個稅申報明細表、相關說明和佐證材料(如有),前述材料詳見附件2。
(四)《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項審計(鑒證)中介機構2024年高新技術專項審計(鑒證)業績清單》(詳見附件3)。如2024年未開展高新技術企業專項審計工作,請說明。
(五)2024年1—12月個稅繳納情況匯總表(詳見附件4)。
申請單位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申請單位請于2025年3月31日前將申報材料一式一份報送自治區財政廳(稅政處),并將申報材料掃描件和電子版附件同步發送至自治區財政廳稅政處郵箱:[email protected]。
三、審核和推薦
廣西壯族自治區高企認定辦對中介機構提交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后,對符合資格條件且信譽和業績優良的中介機構擇優予以推薦并公布名單,供申請認定的企業自主選擇。未申報但符合資質條件的中介機構也可以依照政策規定開展專項審計工作,但須提交與上述相同的資格審核材料。
四、其他事項
(一)中介機構的職責:接受企業委托,委派具備資格的相關人員,依據《認定辦法》和《工作指引》客觀公正地對企業的研究開發費用和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進行專項審計或鑒證,出具專項報告。
(二)中介機構應遵守的紀律:中介機構及相關人員應堅持原則,辦事公正,據實出具專項報告,對工作中出現嚴重失誤或弄虛作假等行為的,由認定機構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年內不得參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相關工作。
未盡事宜,請聯系自治區財政廳稅政處陳東宇,電話:0771—5331699;地址:南寧市青秀區桃源路69號。
附件:1.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項審計(鑒證)中介機構推薦申請表.xls
??????2.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項審計(鑒證)中介機構2024年度在職職工人員情況表.xls
??????3.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項審計(鑒證)中介機構2024年高新技術專項審計(鑒證)業績清單.xls
??????4.2024年1—12月個稅繳納情況匯總表(范例).xls
廣西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5年3月17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