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河北省財政廳關于做好2014年省級中小微型企業扶持資金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4-04-11 來源:河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冀工信企業〔2014〕119號
各設區市,定州市、辛集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財政局:
為推進我省中小微企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根據《河北省省級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冀財企〔2011〕30號)要求,現就2014年省級中小微型企業扶持資金項目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點
主要用于支持中小微企業提高技術、管理創新和兩化融合水平,提升“專精特新”發展能力,增強吸納就業能力,促進節能減排和結構優化等項目。其中,對小型微型企業的資助額占全部項目資助額的比重不少于80%。
對納入全國生產經營運行監測的中小微型企業申報項目,環首都的10個貧困縣中小微企業申報項目,個體工商戶升級為小微企業的申報項目,年主營業務收入超1000萬元的規模以下工業企業申報項目,同等條件予以優先支持。
近三年獲得省級及國家財政資金支持的企業不在本次支持范圍。
二、申報條件
申報省級中小微企業扶持資金的項目單位必須符合《河北省省級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相關要求,并符合:
(一)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
(二)申報項目的企業須為2013年12月31日前設立,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及必要的生產設備,生產運行良好,產品具有市場競爭力;
(三)屬于國家產業政策和結構調整目錄中的鼓勵類項目;
(四)按照投資管理規定進行了核準或備案;
(五)項目總投資1500萬元及以下,并且固定資產投資規模1000萬元及以下。
三、支持方式
對省級中小微企業扶持資金項目采取無償資助方式予以支持。
四、申報數量
除石家莊、唐山、保定、邯鄲等4個設區市各限報9個項目(含財政直管縣,其中小微企業項目不少于6個)外,其余7個設區市各限報8個(含財政直管縣,其中小微企業項目不少于6個);定州、辛集兩省管市各限報2個小微企業項目,多報不予受理。
五、申報材料
??? (一)設區市,定州、辛集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會同同級財政局上報中小微企業扶持資金項目申請報告,將中小微企業扶持資金項目匯總表(見附件)作為附件,并提供相關項目資料。
(二)項目申報單位,申報資料按下列順序裝訂成冊。
1. 中小微企業扶持資金項目申請書(封面,由申報軟件生成)。
2. 中小微企業扶持資金項目申請及審核意見表(由申報軟件生成)。
3. 企業及項目建設基本情況表(由申報軟件生成)。
4. 項目單位的基本情況:包括企業性質,股本構成;企業職工人數,人員構成;企業現有生產能力,技術水平;2013年的生產經營情況,企業主要產品產量、銷售收入、利稅總額、利潤、固定資產、資產負債率、銀行信用等級等相關情況。
5. 項目的基本情況。主要包括項目建設背景,建設內容,技術工藝,設備及產品方案,項目投資及資金來源,主要建設條件的落實情況。
6. 申請中小微企業扶持資金的理由和政策依據。
7.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機構代碼證等復印件
8. 項目備案或核準文件(復印件)。
9. 上一年度的財務審計報告。
10. 項目申報材料真實合法的保證書。
六、申報程序和要求
中小微企業扶持資金項目申報采取紙質文件與電子文件同時上報方式,企業從中國中小企業河北網(www.smehb.gov.cn)下載“河北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系統(扶持資金類項目)企業版”,根據本通知內容和申報軟件的要求提供和填寫有關資料,向企業或單位注冊地工業和信息化局、財政局提出項目申請。各設區市,定州、辛集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和財政局直接登錄中國中小企業河北網(www.smehb.gov.cn)“河北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系統”,按本通知要求予以申報。
設區市,定州、辛集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和財政局應保存項目申報單位提供的全部資料以備查。
各設區市,定州、辛集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和財政局,要嚴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認真組織項目篩選,聯合行文,附相關資料及企業申報材料,于5月20日前一式兩份分別報送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和省財政廳。
聯系人:
省工信廳?? 周? 曄?? 0311-87903836
省財政廳?? 駱玉榮?? 0311-66651029
技術咨詢電話:0311-66683026?? 66683028
附:中小微企業扶持資金項目匯總表.doc
河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河北省財政廳
2014年4月4日
??? 來源:中小企業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