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申報2011年度電子信息產業發展基金信息技術應用“倍增計劃”項目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1-03-29 來源:河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冀工信明傳〔2011〕26號
各設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依據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申報2011年度電子信息產業發展基金信息技術應用“倍增計劃”項目的通知》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現將申報2011年度信息技術應用“倍增計劃”項目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凡有意向申請“倍增計劃”項目的單位,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申報的項目應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要求和信息技術發展方向,符合《2011年信息技術應用“倍增計劃”項目指南》(見附件1)的范圍。
(二)申報的項目技術先進,項目成果已經實現了應用,取得良好的應用效果。
(三)申報的項目在地方或行業具有一定影響,具有較強的推廣性和示范性。
(四)申請項目的單位應在電子信息產業發展基金網(www.itfund.gov.cn)進行注冊(以前年度已注冊企業不必重復注冊)。
二、申報材料
(一)“倍增計劃”項目資金申請表及推薦意見(見附件2);
(二)“倍增計劃”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見附件3);
(三)項目承擔單位營業執照及組織機構代碼證、財務審計報告,以及能夠說明其技術、經營能力和項目應用效果的有關文件。
三、材料報送
(一)請各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認真履責,對轄區內申報單位是否具備申報資格、提交的項目是否符合指南,申報資金是否符合《電子信息產業發展基金管理辦法》(財建〔2007〕866號)規定進行把關,出具書面推薦意見后,連同項目申報材料(包括紙質文本和電子文本各一份,不要在《項目資金申請表》中填寫推薦意見)于4月15日前上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經省工信廳審核后,向工業和信息化部推薦。河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電子信息處聯系人:張智杰,電話:0311-87800805,地址:石家莊市槐安西路27號華都大廈913室(050051)。
(二)申報單位將項目申報材料于2011年4月22日前遞交工業和信息化部(如郵寄以當地郵戳為準),包括紙質文本(A4格式)一式十二份和電子文本(U盤或光盤保存)一份,兩稿主體內容應一致。逾期遞交的或未按照規定數量、形式遞交的申報材料不予受理。工業和信息化部聯系人:楊旭東,電話:010-68208286。
(三)凡郵寄申報項目材料的,應以郵政特快專遞形式寄送。郵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萬壽路27號工業和信息化部電子信息司(二號樓216房間),郵政編碼:100846。紙質稿和電子稿同時寄達。
四、《電子信息產業發展基金管理辦法》及相關申報資料可登陸電子信息產業發展基金網(www.itfund.gov.cn)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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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11年度“倍增計劃”項目指南
2.? “倍增計劃”項目資金申請表
3.? “倍增計劃”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大綱)
河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來源:電子信息處